关于征集坪山区医疗卫生三名工程若干措施及其资金使用办法公众意见的公告
征集主题:关于征集《坪山区“医疗卫生三名工程”若干措施》及其资金使用办法公众意见的公告
征集状态:
开始时间:2017-12-06
结束时间:2017-12-19
联系电话:139****0811
电子邮箱:hujianhua@szpsq.gov.cn
内 容: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深圳市“医疗卫生三名工程”政策措施》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在我区大力引进知名医院、名科和名医(团队),打造深圳东部医疗中心。我局拟定了了《坪山区“医疗卫生三名工程”若干措施》及其资金使用办法(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现将该措施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一、 公示时间
公示期10个工作日,自2017年12月6日至2017年12月19日。
二、 意见反馈
反馈意见时请提供个人姓名和联系方式。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胡先生
联系电话:0755-84513281
联系地址:坪山区坪山大道平乐骨伤科医院坪山院区行政7号楼206室
特此公告。
***:坪山区“医疗卫生三名工程”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doc
***2:《深圳市坪山区“医疗卫生三名工程”若干措施》起草说明.docx
深圳市坪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12月6日
回复部门:卫生健康局
部门回应: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深圳市“医疗卫生三名工程”政策措施》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在我区大力引进知名医院、名科和名医(团队),打造深圳东部医疗中心。我局拟定了了《坪山区“医疗卫生三名工程”若干措施》及其资金使用办法,并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时间为2017年12月6日至2017年12月19日公示期间,收到一条公众来电意见,市名罗先生建议“第十六条,明确科研论文奖励金额”,我局工作人员作出相应解释说明,后期出台科研相关具体政策,下一步将按区委区政府的相关要求报送区法制办审查,待区政府正式发文后出台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