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财政局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管理会计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
区直各单位,各镇(街)财政局,各有关中介机构、有关专家:
现将《佛山市财政局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管理会计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佛财会函〔2016〕4号)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做好相关案例征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各镇(街)财政局负责本镇(街)管理会计案例征集和初选工作,请于2016年8月18日前,每个镇(街)择优向区财政局报送单一工具方法案例至少1个或综合类案例至少1个。案例应既包括企业案例,也包括行政事业单位案例。
二、南海区内有关中介机构、学校、专家可参照本通知要求,于2016年8月18日前,向南海区财政局报送有关案例。
联系人:区财政局会计科谢泳娴;
联系电话:0757-86282763;
电子邮箱:czj_kjgm@nanhai.gov.cn;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新三路20号4楼;
邮编:528200。
佛山市南海区财政局
201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