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组建建筑起重机械检查专家库的通知
各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制造、设备租赁、安拆维保单位及检验检测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建筑起重机械监管,进一步提高我区建筑起重机械监管水平,吸纳更多的优秀人才为我区房屋市政工程监管工作发挥作用,及时处理与建筑起重机械相关的各类事件,保障建筑起重机械安拆、使用安全及安拆维保、检验检测市场稳定,促进各有关企业之间的沟通与交流,我局决定组建建筑起重机械检查专家库。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专家应具备的条件
(一)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二)身体健康,年龄50周岁以下,有时间并能够胜任高空作业检查工作(身体状况、业务水平特别优秀者可放宽至55周岁);
(三)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起重机械检验师资格,且从事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生产、安拆、维保、检验工作3年以上;
(四)熟悉建筑起重机械有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及技术标准,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及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
二、专家推荐方法
(一)按照个人自愿、单位择优推荐的原则,专家申报由个人申报、单位统筹,集体提交申报材料,最终名单由我局根据有关规定审查确定。
(二)各单位在推荐建筑起重机械检查专家时请填写好《南海区建设工程建筑起重机械检查专家登记表》一式二份,连同专家个人身份证、学历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及所有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各一份(以上资料需带备原件核对)和大一寸免冠彩照一张。
三、专家应当履行的职责
(一)接受建立专家库机构的资格审查和培训、考核,如实申报个人有关信息资料,遵守对专家管理的有关规定;
(二)接受建筑起重机械相关检查的任务安排,无正当理由不得缺席,不得迟到、早退;
(三)涉及检查到本单位(本单位所承接的工程)或与本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工程、企业应当主动回避;
(四)遵守检查的纪律规定,不得接受他人的任何好处,客观、公正的评价所检对象建筑起重机械方面存在的问题;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我局将对专家进行动态的管理,对不履行专家职责或者不遵守专家管理规定的,将撤销其建筑起重机械检查专家的资格,并予以全区通报。
***:南海区建设工程建筑起重机械检查专家登记表
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2019年5月8日
(联系人:鞠轶星,联系电话:86237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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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区建设工程建筑起重机械检查专家登记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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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
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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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生 年 月 | 年 月 日 | 职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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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 业 院 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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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单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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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 门(科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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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 任 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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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工作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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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人 意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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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 行政 管理 部门 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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