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切换使用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交易系统有关事项的通知
区各有关单位、各中介服务机构:
为实现全省网上中介超市管理一张网,根据《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办法》(粤办函〔2020〕332号)有关文件精神要求,佛山市将于近期开始切换使用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系统。现将《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切换使用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交易系统通知》和《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转发
一、切换使用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交易系统的相关工作遵照《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切换使用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交易系统通知》和《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转发
二、切换使用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交易系统后,区内各项目业主应严格根据《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办法》(粤办函〔2020〕332号)第二十三条和第二十五条的相关规定,及时与中介服务机构签订合同和对中介服务机构进行满意度评价。
三、对于未及时对中介服务机构进行满意度评价的项目业主,区网上中介超市运营机构应敦促该项目业主完成评价工作。在未完成评价工作前,区中介服务运营机构可视情况暂停该项目业主通过网上中介超市选取中介服务机构的相关工作。
四、区网上中介超市管理机构应严格按照粤办函[2020]332号的规定,做好网上中介超市日常管理工作,加强网上中介超市信用管理。
***:1.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切换使用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交易系统通知
2.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转发《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通知
佛山市南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2022年3月3日
佛山市南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切换使用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交易系统有关事项的通知.pdf
***1: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切换使用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交易系统通知.7z
***2: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转发《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通知.7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