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旧村居改造政策研究的公告
一、项目名称:禅城区旧村居改造政策研究
二、项目内容:
1.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本公告第三条)的单位均可参加投标,评审小组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综合得分最高的单位为中标人,负责开展旧村居改造政策研究并制定相关文件及细则。
2.项目预算(人民币):¥200000.00元
3.时间要求:2018年4月30日前提交成果
三、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3.须具有土地、用地方面课题研究工作经验;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公示时间:2018年3月1日至2018年3月7日
五、各单位需递交包含符合要求的文件、相关业绩方面的文件材料以及投标方案和报价的投标文件。(评分标准请各单位于公示期间携带符合投标资格的文件材料复印件到我局登记后索取)
递交文件时间:2018年3月8日上午9:00至11:30(北京时间)
地点:禅城区金澜北路68号C座507
递交方式:文件一式五份,以密封包装现场递交
六、单位名称:佛山市禅城区三旧改造服务中心
联系人:叶*** 联系电话:075****31105
七、信息公告
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