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下乡家电可补13
本报讯(记者 邓勋德 通讯员 钟振英 黄斌) 九江镇家电下乡财政补贴工作已经正式实施,村民在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后,就可以获得销售价格13%的财政补贴。
近日,记者在九江镇内的一家家电下乡销售网点了解到,村民到该网点购买家电下乡的空调就有10多台。家电下乡的产品共9大类,每户每类限购2台,其中,彩电的最高限价是3500元,冰箱(含冰柜)2500元。某家电下乡销售网点主管黄敏仪说:“售价按产品标识卡来执行,因为它是全国统一价钱的。在采访过程中,一位村民想购买一台空调机,正逢实施家电下乡财政补贴,他很高兴地说:“下乡家电的价钱优惠些了,能省几百元。”
据悉,家电下乡实施时间为2009年2月1日至2013年1月31日,村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时,要持身份证、户口簿和农行存折。广东省内的农民统一由销售网点代理审核、录入相关资料,并送网点所在地的镇(街)财政所办理补贴手续。而省外户籍的农民购买后回户籍所在地办理补贴兑付手续。
来源: 珠江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