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区对候选文明单位进行考核验收
12月4、5日,禅城区文明办组织文明委成员单位组成考评组,一连两天对区内的禅城区国税局、石湾海事处、禅城供电局3个候选文明单位和国税石湾分局办税服务厅、国税局纳税服务科、广东至高律师事务所、区社保局石湾分局、区法律援助处、石湾海事处政务窗口、南庄镇行政服务中心7个候选文明窗口单位进行考核和验收。
考评两天期间,考评组一行先后前后十个待评单位进行考评。考评人员实地查看了文明单位和文明窗口单位的服务开展、制度管理、场所环境、创建氛围等情况,并听取候选单位创建情况的介绍,量化评分员现场审查候选单位有关创建档案资料,并给予评分。在检查中,待检单位浓郁的创建氛围给考评组留下深刻的印象。
禅城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文明办主任林汉歆表示,从两天的考评工作看来,候选单位的创建水平较高,无论是文明单位还是服务窗口,都能按照创建标准做好相关工作,总体情况不错。今年禅城区首次把区的重点工作结合文明单位考核内容,对候选单位进行量化评分,“文明单位、文明窗口单位是整体创建文明城市的基础,亦是为创文树立标杆。”最终的评审结果将计划于年前公布。
考评组人员听取禅城区供电局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