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厅关于开展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师全员培训的通知
各普通高等学校,广东教育学院、广州金桥管理干部学院:
按照中宣部、教育部的工作部署,将在2007级新生中普遍开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以下简称“基础”课),并使用修订后的教材。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07年暑期开展“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全员培训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07〕4号)精神,结合我省高校实际,定于9月上旬开展“基础”课教师全员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的目的
通过辅导和集体备课,帮助教师科学理解修订后的“基础”课的理念、体系和要求,准确把握教学重点和难点,适应新课程教学的需要。
二、参培人员
参加本次培训的对象为全省高校“基础”课所有专任教师。培训将分两个阶段举行:参加第一阶段培训的人员为本科院校“基础”课全体专任教师,参加第二阶段的人员为高职高专院校“基础”课全体专任教师。本科及高职高专院校兼任教师的培训由各高校参照省级培训的模式自行组织。
三、组织领导
本次培训的具体实施工作委托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师资培训中心负责。请于E-mail:。
四、培训进度安排
第一阶段时间:—5日,4日下午报到,5日晚饭后散会;第二阶段时间:—7日,6日下午报到,7日晚饭后散会。每天上课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五、会议地点
广州市广轩大厦。地址:广州市洛溪桥北沥滘振兴大街9号,联系电话:020-84163368;附近有88、51、188路公交车;也可在中山大学站转88或188路公交车。
六、其它事项
参培人员的往返交通费和培训期间的住宿费由所在学校承担,同时每人缴交会务资料费200元。以上费用由与会人员所在学校按省财政规定报销。
会议不负责接送,请与会代表自行前往会议地点报到。
***:1、“基础”课全员培训报名表
2、路线示意图
3、交通提示
查看文件:sszz-x2Uld1-W.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