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金平区2021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方案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年报公示工作的通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方案的通知》、《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方案的通知》和《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区(县)级行政职权调整由镇(街道)实施的意见》、《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的公告》、《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公告》等有关规定及工作部署,近日,金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金平区2021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方案》,指导全区各相关部门全面推进我区7万多个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
方案要求,全区市场监管部门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和省政府、市政府、区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通过督促指导全区市场主体依法按时年报,加大对未年报市场主体的约束力度,切实提高市场主体履行年报公示义务的主动性、自觉性,圆满完成2021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为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创建质量强市、质量强区等工作夯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