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大鹏新区社会治理专家库专家的公告
为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新区政法办公室决定成立“大鹏新区社会治理专家库”。现公开征集专家,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选成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热心支持或参与新区社会治理。
(二)熟悉社会治理相关法规和方针政策,在相关领域工作出色、业绩突出、同行认可、具有较高声誉。其中:
1.社会治理理论人才:从事社会治理相关工作教学、研究连续3年以上,在公开出版物上发表1篇及以上该领域学术论文,或至少1部及以上该领域专业著作,具有讲师级以上职称(条件优秀者可放宽)。
2.社会治理实务人才:在广东省省内社会工作行业协会登记注册,有连续5年以上社会治理工作经验。在公开出版物上发表2篇及以上该领域实务案例或文章或至少参与1部该领域专业著作者优先考虑。
3.社会治理服务项目管理人才:具有5年以上项目管理或团队管理经验,累计负责过5个以上社会治理相关服务项目。
4.市级及以上政府采购评审(社会服务类)专家或省级及以上社会工作领军人物。
5.在社会治理业务指导/主管等相关部门,负责统筹社会治理相关业务3年及以上,以及在社会团体、公益慈善类机构从事全职工作5年以上。
6.其他对大鹏新区社会治理有贡献或热心为新区社会治理发展献计献策的人士。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严谨的工作作风,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廉洁自律、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地履行职责。
二、遴选方式
个人自荐或单位推荐
三、受理单位
大鹏新区社会工作协会
四、专家库聘任及待遇
(一)专家库成员1届聘期为3年,并颁发聘书;
(二)优先获得依法可以公开的大鹏新区社会治理相关信息、资料、数据;
(三)应邀参加政法办召开的有关会议和考察活动;
(四)应邀开展调查研究、专题研讨、专题讲座、方案论证、决策咨询等活动;
(五)按照相关协议依法获得咨询服务的相关支持和劳务报酬;
(六)对专家库成员突出的智力成果,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予以认证和知识产权保护。
欢迎珠三角地区相关部门单位、社会组织、高校等积极推荐,填写《社会治理专家库登记表》(***),并连同个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资格证书(证明资料仅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提交专家库建设工作小组。2018年12月28日前将表格发至sidexin@dpxq.gov.cn。联系电话:0755-23251223。
***:社会治理专家库登记表
深圳市大鹏新区政法办公室
2018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