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国土委光明管理局关于业务窗口进驻光明新区行政服务大厅的通告
根据《深圳市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实施方案》(深府办〔2015〕39号)、《深圳市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建设意见(试行)》(深政务办〔2016〕18号)及《深圳市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暨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实施方案》(深府办〔2016〕24号)的有关要求,我局业务收发文窗口于2017年9月30日正式进驻光明新区行政服务大厅。我局原业务收发文窗口将自进驻之日起停止受理业务。请申请人备齐证照及相关材料,前往光明新区行政服务大厅42号窗口办理相关业务。
市规划国土委光明管理局咨询电话:0755-88219662。
光明新区行政服务大厅地址:光明新区光明办事处碧眼路2号,邮编518107,咨询电话:0755-88212021。
本通告除在《深圳商报》《宝安日报》公示外,同时在下列网站发布:
1.http://www.szgm.gov.cn(光明新区政府在线)
2.http://www.szpl.gov.cn(市规划国土委网站)
3.http://gm.szpl.gov.cn(市规划国土委光明管理局网站)
市规划国土委光明管理局
2017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