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新区人民医院新院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和验收单位的公告
1.项目名称:新区人民医院新院项目
2.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光明区公明街道,北环大道与富利路交汇处东南侧。根据可研批复,项目总投资269889万元,其中建安费24099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6046万元,预备费12852万元。项目总建筑面积318430平方米,其中地上211380平方米,地下107050平方米,安排地下机动车停车位2250个。
3.本次发包工作内容:负责本项目的水土保持监测和验收工作。其中:
(1)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水土流失监测、水土保持工程的监测、水土流失防治效益监测、其他监测内容按国家水利部及深圳市水务局相关规定执行。
(2)水土保持验收工作内容:1)编制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工作总结报告、水土保持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备案表等;2)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工作总结报告应符合国家、省、市主管部门的有关规范要求,达到深圳市水务局水土保持专项验收的要求;3)在本项目提供完整基础资料及工程现场达到水土保持验收标准后三个月内,代理甲方完成项目的水土保持专项验收备案。
4.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11月26日至2021年11月30日
5.截止报名时间:2021年11月30日18:00
6.报价方式:招标控制价为92.29万元,其中水土保持监测费63.16万元,水土保持专项验收费29.13万元。水土保持监测费下浮20%,水土保持专项验收费下浮40%,投标报价上限为68.006万元。
7.结算方式:根据现场实际监测方案与专项验收方案进行验收后结算。最终结算价以深圳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咨询机构审定价为准。
8.工程地址:深圳市光明区
9.报名单位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在深圳市注册的合法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在深圳市注册有分支机构的企业;
(2)具有水土保持监测水平评价1星级(含1星级)以上的水土保持监测单位。
10.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11.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报名:否
12.报名文件递交要求:
(1)编制要求:截止报名时间前,报名单位可递交本工程的报名文件,报名文件份数为1份正本、1份副本。投标人应当将报名文件的所有组成部分一起包装在一个密封袋里,并在袋上注明工程名称以及报名单位名称,封口处应贴封条并骑缝加盖投标人公章。
(2)编制内容: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联系方式;2)基本情况:包含企业简介、营业执照、相关资格证书(如有)、相关业绩及荣誉情况等;3)报价单,根据***投标报价书进行报价。所提供的资料均须报名单位盖章。
(3)递交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商会大厦9楼901室。
1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从业人员不得参与报名:(1)近3年内(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报名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2)近1年内(从截止报名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4)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5)近3年内(从截止报名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6)近2年内(从截止报名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7)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8)依法应当拒绝报名的其他情形。
建设单位: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署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0755-882152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