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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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08日发表
区住房建设局:
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深财环〔2020〕25号)要求,现将2021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700万元提前下达给你单位。请按规定程序将项目资金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二上”进行申报。同时,请你单位提前做好2021年支出使用计划,及时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特此通知。
光明区财政局
2020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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