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区财政局关于坪山区财政投资评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有效期续期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坪山区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深坪府〔2018〕29号)相关规定,经研究,现决定对《坪山区财政投资评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深坪财规〔2019〕2号)有效期续期2年,延续有效期至2022年8月22日。
特此通知。
***:《坪山区财政投资评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深坪财规〔2019〕2号)
坪山区财政局
2020年8月11日
相关稿件:
坪山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坪山区财政投资评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坪山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坪山区财政投资评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坪山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坪山区财政投资评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深坪财规〔2019〕2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