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全面开启长江经济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
为认真落实******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系列***精神,确保“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要求落地见效,按照《水利部关于开展长江经济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蓬安县积极响应,迅速行动,以“六个明确”全面开启专项行动“蓬安方案”。
一是明确总体要求。以***新时代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治水工作方针,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强化水土保持监管,严肃查处一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违法行为,进一步提升全社会的生态红线意识、建设单位的法律责任意识,推动生产建设项目有效防治人为水土流失,共建大美蓬安。
二是明确执法重点。重点执法对象为:新修订后的《水土保持法》颁布施行以来,我县存在水土保持违法行为的生产建设项目,重点是大中型生产建设项目和有水土保持违法行为线索的其他生产建设项目。重点执法内容为:不依法编报水土保持方案(以下简称“未批先建”)、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投入使用(以下简称“未验先投”)、随意倾倒废弃土石渣等不依法履行水土流失防治义务行为。
三是明确处理方式。对“未批先建”、“未验先投”和不依法履行水土流失治理义务的生产建设项目,提出限期整改或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四是明确组织分工。专项行动实行“县水保委组织缆总、县水务局牵头负责、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成立由县水保委主任、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县水务局局长任副组长,水保委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监督执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各乡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协助查处生产建设单位水土保持违法行为。
五是明确工作进度。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进行,即:部署启动阶段,检查和查处阶段,督办落实阶段,总结阶段。
六是明确工作纪律。要求各成员单位和乡镇充分认识监督执法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确保专项行动工作要求落到实处。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要规范执法,确保有序监管、有据监督、有迹可寻。抓好宣传引导。在蓬安电视台、蓬安门户网、阳光蓬安等媒体平台设置宣传栏、点名曝光台、制作专题片等,加强专项行动宣传报道,扩大专项行动社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