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组织开展2015年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
为深入贯彻《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广东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细则》,牢固树立节约能源和生态文明理念,发挥公共机构在建设生态文明、美丽汕头中的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开展,按照国家和省节能宣传活动的部署,我局节能办组织开展“汕头市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咨询活动”。
本次活动围绕全国节能宣传周“节能有道,节俭有德”主题和我省节能宣传月“节能提质,绿色发展”主题,采取制作节能宣传画、宣传标语、现场咨询等活动形式,向机关工作人员及广大市民充分解答、宣传应对气候变化知识,宣传低碳发展理念和节能常识。
6月15日“全国低碳日”当天,节能办在我市长平路市行政服务中心门前,举办“汕头市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咨询活动”。上午9时30分,局领导及市发改局、经信局、财政局、行政服务中心和金平、龙湖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等单位领导亲临现场指导,局机关科室和直属单位干部职工30余人参加了活动。
分管节能工作的局纪检组长宋文军同志就如何做好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接受了汕头电视台的现场采访。
本次活动组织规范、秩序井然,许多市民纷纷前来咨询,工作人员就市民提出的“节约用电三字经”、“低碳环保,抵制雾霾”、“同呼吸,共奋斗公民行为准则”、“节电节水环保标识”等方面的问题进行现场解答。
活动现场还准备了5WLED节能灯、《2015节能周》宣教扇子、《2015节能周》环保袋、《2015节能周》宣教拉纸笔、《节约用电三字经》口袋书、《低碳环保、抵制雾霾》口袋书、《“同呼吸、共奋斗”公民行为准则》口袋书等宣传品及节能用品各300份,全部赠送给前来咨询的市民及机关干部职工。
就如何加大工作力度, 提升宣传效果,6月11日《汕头日报》第二版以“珍惜每度电每滴水”为题向全市各级公共机构及广大干部职工提出了节能倡议,取得了很好的社会反响。
本次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取得了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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