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汕头市财政局关于申报2015年省级财政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公共服务平台网络专题)的通知
保税区、高新区经发局、财政局,各区县经信局、财政局:
现将《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15年省级财政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公共服务平台网络专题)的通知》(粤经信服务函〔2015〕382号,***1)转发给你们,请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申报。于2月28日前将区县经信局(经发局)会同同级财政局的推荐上报文及申报单位相关材料,一式五份报送市经信局中小企业局(其中一套迳送市财政局外经金融工贸科),逾期不予受理。并提供电子版本(附表使用Excel格式,申请报告及其他文字资料使用Word文档格式)。所有***材料均应扫描成独立的电子版本,待市审核通过出具报省上报文后,在登陆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平台”填报时录入。
同时,根据《关于印发
市将按省规定的项目申报数量,根据《汕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及管理工作制度》规定的程序,以区域平衡、综合择优的原则,向省推荐。
联系方式:
市经信局中小企业局,电话/传真:88992021,邮箱:gdstzxj@163.com;
市财政局外经金融工贸科,电话:88179716。
本通知及相关表格可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门户网站(http://www.stjxj.gov.cn/)。
***:1.《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15年省级财政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公共服务平台网络专题)的通知》(粤经信服务函〔2015〕382号)
2.《2015年省级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材料交接表》
汕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汕头市财政局
2015年2月26日
***2:2015年省级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材料交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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