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海关改革加工贸易保税监管制度减轻企业负担
汕头海关大力改革加工贸易和保税监管制度,在下放审批权限、简化办事流程、推广复制自贸区制度等方面都有较大动作,一系列实实在在的举措帮助企业减负增效,得到了企业的广泛好评。
自去年9月份以来,汕头海关关区办理加工贸易合同备案(变更)和内销征税业务约350宗,企业办理此业务无需提交《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和《加工贸易保税进口料件内销批准证》,有效简化业务办理流程。今年,海关总署进一步取消了加工贸易备案(变更)、外发加工、深加工结转、余料结转、核销、放弃核准等6项行政审批项目,以事中、事后监管取代事前审批,受到广大企业好评。关区内因外发加工取消事前审批且跨关区免收保证金而受惠的企业多达数十家,这对于进一步吸纳国内企业进入加工贸易链条,培育小微企业发展有重大意义。
为了进一步挖掘特殊监管区域(场所)的功能优势,汕头海关提出了进一步发挥保税区功能优势,目前,“汕头保税区信息化辅助管理系统”开发工作已经启动,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审批工作也在进展中,关区在运作的5家保税仓库运营正常,保税物流业稳步发展。此外,汕头海关还积极推动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14项海关监管创新制度在汕头关区的复制推广,创新保税监管模式,促进关区加工贸易的转型升级。
(记者郑梦婕 通讯员陈岱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