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圳市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0180706号建议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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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30日发表
深龙华府函〔2018〕3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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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圳市六届人大
六次会议第20180706号建议答复的函
罗洲平等14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纯电动出租车电费优惠的建议》收悉,现结合龙华区实际,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大力优化公共充电桩布局是深圳落实国家战略,打造国际化、现代化城市和实现城市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和工作要求。自2015年全市部署公共快速充电桩建设工作以来,龙华区先后制定了“关于社会公共快充桩的建设实施方案”“充电桩建设运营商的遴选方案”等一批相关文件,明确了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和任务,并按照以市场为主导的建设要求,积极引导、协调具有相关资质的企业投入龙华区公共快充桩的建设和运营,大力推进充电桩布局和建设。截至目前,龙华区建设完成公共快速充电桩***2个,投入运营可供出租车充电的共492个,在全市各区(新区)排名第二,仅次于龙岗区,为辖区电动出租车的运行提供了便利。但受建桩用地少、租期短以及建成后又常面临征拆等因素的影响,龙华区投入运营的充电桩数量仍然不能满足现有运营的纯电动出租车的充电需求。对于案件中的具体建议,龙华区做法如下。
(一)关于“优化公共充电桩的布局,为电动出租车的运行创造有利的环境”的建议。龙华区将以充电需求为导向合理规划布局,逐步提高快速充电桩与纯电动出租车的配套比例。
一是根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及其修订意见,加大推进充电桩的规划标准和配建力度,以适应龙华区未来发展要求。建设项目用地面积超过3公顷时,应配置有效使用面积不小于700平方米的公共充电站(不少于8个快速充电位);当建设用地面积超过8公顷时,应配置有效使用面积不小于1100平方米的公共充电站(不少于16个快速充电位)。新建住宅停车场、大型公共建筑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须按停车位数量的30%配建充电桩,剩余停车位应全部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商业、工业类项目停车位充电桩配置比例不低于10%。
二是市规划国土委已组织编制了《深圳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布局规划(2016-2020)》,龙华区将积极开展新能源充电设施设备的规划工作,梳理现有国有储备用地情况,协调区相关部门,开展出租车充电桩选址方案调查,研究具体投资建设和运营方式,力争出租车充电桩点位分布均匀,同时遵从位置妥当、可建设性强、周边影响最小等原则,缓解出租车充电桩数量紧缺困境。
三是结合《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深圳蓝”可持续行动计划的通知》的要求,制定纯电动出租车充电桩建设方案,进一步理顺各职能部门的责任,建立完善的协调工作机制,各部门通力配合,全力以赴,确保完成2018年建设1850个充电桩的任务目标。
四是主动做好建桩企业服务工作,建立健全长效协调服务机制,为企业及时提供市场需求、政策扶持等信息,提高企业建桩积极性,并积极协调解决企业在充电桩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审批报建和用电报装等问题,缩短企业建设周期,加快推动公共充电桩的布局建设。
(二)关于“对纯电动出租车给予适当电费补贴或者优惠;统一标准对纯电动出租车充电费的价格”的建议。目前,纯电动出租车充电费用由基本电费和充电服务费组成,基本电费由供电部门按照统一电价进行收取,充电服务费由充电桩运营企业收取。根据《广东省定价目录(2015年版)》,省级以下电网调度的发电企业上网电价以及省级以下电网输配电价、销售电价由省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定价。根据《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电动汽车用电价格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4〕607号),对向电网经营企业直接报装接电的经营性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执行大工业用电价格,2020年前暂免收基本电费;对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充换电服务费标准上限授权各地级以上市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并调整。鉴于以上关于电价的管理权限,龙华区将及时梳理汇总纯电动出租车充电费用有关意见和建议,主动对接市级部门,积极反映情况并争取支持,待市里制定相关电费优惠政策后认真贯彻执行。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政府
2018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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