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召开2020年第1次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2月17日上午,桃江县召开2020年第1次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并审议十二届县委第八轮巡察和巡察“回头看”情况汇报。会议由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戴剑锋主持。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出席,县委巡察办、巡察组有关人员列席。
会上,桃江县委第八轮巡察和巡察“回头看”四个巡察组先后分别汇报了巡察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县司法局、县农机事务中心、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县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6个单位党组织的情况,以及对县民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2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回头看”的情况。
会议认为,桃江县委第八轮巡察和巡察“回头看”各巡察组按照中央要求,重点围绕“三个聚焦”,发现问题较多、对问题挖掘较深,真正发挥了巡察“探头”作用。
会议强调,巡察能否真正发挥震慑作用,关键要看整改。如2018年4月20日省委“约法三章”、2019年桃江县委巡察办组织对共性问题进行整改后,若被巡单位再出现类似问题,应严肃指出、重点督办,构成违纪甚至违法的,要移送有关部门严厉查处。对巡察整改不到位的单位,要纳入巡察“回头看”的范围。针对巡察“回头看”效果差的单位,要向县委提出建议,采取有效措施,助推巡察整改落地落实,切实维护县委及县委巡察工作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