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局关于取消实施布吉一村综合整治项目的公示
布吉一村综合整治项目位于龙岗区在布吉街道,整治范围占地面积28.34万平方米(详见***)。该项目于2008年纳入市、区城中村综合整治二类项目计划。根据《龙岗区城市更新局关于印发龙岗区城中村综合整治二类项目收尾工作操作规程的通知》(深龙城更〔2018〕4号)(以下简称《操作规程》),以及深圳市布吉一村股份合作公司、深圳市布吉李屋股份合作公司、深圳市格塘股份合作公司、深圳市何屋股份合作公司等4个股份合作公司的申请,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办事处向我局来函申请取消实施布吉一村综合整治项目。经我局初步核实,申请事项符合《操作规程》的要求,拟取消实施该综合整治项目。根据相关规定要求,现就取消实施该综合整治项目事项予以公示,具体公示如下:
一、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办事处,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广场路2号;
(二)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布吉社区工作站,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莲花路135-1号;
(三)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布吉一村、李屋、格塘、何屋居民小组,地址:
1、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布吉一村居民小组,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一村街18号;
2、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李屋居民小组,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格塘路45号;
3、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格塘居民小组,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格塘路16号;
4、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何屋居民小组,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莲花路113号;
(四)项目现场;
(五)深圳市龙岗政府在线(龙岗区城市更新局)网站,网址:龙岗区城市更新局http://www.lg.gov.cn/bmzz/csgxj/
(六)深圳侨报。
二、公示时间:自2018年7月13日起至2018年7月19日止。
三、意见反馈:
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时间内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并提供相关材料。
(一)个人反馈的,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二)多人共同反馈的,提供每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委托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三)单位反馈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局公共设施科杨工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腾飞路天安数码城6号大厦
电话:0755-89620071。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能成立的,我局将按《操作规程》的要求,完善后续相关手续后,确认取消实施布吉一村综合整治项目。
***:布吉一村综合整治项目范围图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局
2018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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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吉一村片区综合整治范围图.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