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低碳城会展中心周边教育北路等8条道路沥青罩面工程竣工决算审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我局工作安排,我局派出审计组,自2015年8月11日至12月29日对国际低碳城会展中心周边教育北路等8条道路沥青罩面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根据有关审计准则,区建筑工务局对其提供的与审计有关的会计资料及其他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审计机关的责任是对其审计并作出审计结论。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龙岗区坪地街道,由工业三-六路、沿河东路、沿河西路、教育北路及龙腾路八条道路组成。经深龙发改〔2013〕618号文件批准实施,计划投资2 477.07万元。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对现状水泥混凝土路面加铺沥青混凝土面层等。建设单位为区建筑工务局,工程在深圳市工程交易服务中心龙岗分中心招标后,确定中标施工单位为深圳市华信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合同造价暂定14 720 000元。监理单位为深圳市天创健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工程于2013年5月6日开工,2014年3月6日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质量等级评定为合格。
二、工程造价审计情况
该工程造价审计在广东金厦工程管理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和建设单位结算审核的基础上进行,送审造价22 896 597.6元,审计审定造价21 838 528.26元(其中建安费20 453 610.83元),核减1 058 069.34元,核减率4.62%。
三、工程财务审计情况
截止审计日期,龙岗区建筑工务局于2013年收到区财政局该国际低碳城2013年论坛建设项目工程其它费1 500 000元;另外区财政局直接支付工程款项18 190 000元。
四、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建设单位在项目前期管理不到位,结算价超合同价较大;在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方面,会计资料基本完整,所披露的会计信息基本真实反映了本项目的建设资金来源和使用情况。
五、存在问题
(一)多计工程造价1 058 069.34元。造价核减的主要原因:
1.建筑安装工程费调整,核减1 034 811.34元;
2.监理费据合同和取费标准计算,核减23 258元。
(二)工程建安费结算价超出合同价较大。工程施工合同价14 720 000元,审定价20 453 610.83元,超出合同造价38.95%。主要原因是该工程先施工后设计并且招标时未编制招标控制价。
(三)未按规定及时送审项目竣工决算。该项目2014年3月竣工验收,2015年6月送审竣工决算,未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90日内送审,该行为与《龙岗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深龙府〔2008〕29号)第四十二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项目建设单位应在60日内编制完成工程结算、竣工决算,报区发改部门委托审计部门审核,并应在90日内将完整的建设项目有关资料报送区审计部门进行竣工决算审计”的规定不符。
六、审计处理意见
(一)关于多计工程造价的问题。根据审计署等六部委联合颁布的《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审投发〔1996〕105号)第十四条“工程价款结算中多计少计的工程款应予调整”的规定,该工程结算中多计工程造价1 058 069.34元予以调减,以审定造价21 838 528.26元进行结算。
(二)关于工程造价超合同价38.95%的问题。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龙岗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第四条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必须坚持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严格控制工程造价。
(三)关于未按规定及时送审的问题。建设单位今后应加强对工程竣工决算送审的管理工作,及时将完整的建设项目有关资料报送审计部门进行竣工决算审计。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请区建筑工务局自收到本报告之日起90日内,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龙岗区审计局。
本报告及有关整改情况随后将以适当方式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