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时新街道办事处与兴文街道办事处红花村灵龙村中营村奇章街道办事处南垭村
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时新街道办事处与兴文街道办事处红花村、灵龙村、中营村、奇章街道办事处南垭村、郑家山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项目)已经巴中市国土资源局批准纳入增减挂钩项目储备库,经四川巴中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研究同意,向社会采取公开招商方式选择投资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招商人:巴中市国土资源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2.项目名称: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时新街道办事处与兴文街道办事处红花村、灵龙村、中营村、奇章街道办事处南垭村、郑家山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
3.项目建设地点:兴文街道办事处红花村、灵龙村、中营村、奇章街道办事处南垭村、郑家山村。
4.项目内容及规模:
5.建设工期:18个月。
6.项目投资建设内容:(1)负责本项目省国土资源厅立项、验收批复;(2)项目实施规划编制、地形测量、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勘察设计等项目前期工作;(3)项目区拆旧补助及复垦;(4)集中居住区房建及公共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场地平整、护坡堡坎、供水、配电设施、道路、路灯、垃圾池、化粪池、排水沟、电视光缆、绿化、便民超市、卫生室、幼儿园、议事中心、百姓堂、文体广场等);(5)项目业主管理费;(6)项目工程建设的工程监理、项目变更、项目验收等。
二、投资模式
本项目资金由投资人全额投资,通过整理并经省国土资源厅验收合格的城镇建新区用地指标,招商人与投资人按比例分成,具体分成比例以投资人的投资申请报价为准;投资人分得的城镇建新区用地指标,招商人有优先购买权;具体详见《招商文件》。
三、项目现场踏勘
招商人不组织本项目现场踏勘,由投资申请人于2016年3月22日至3月30日自行组织现场考察和调研。
四、投资人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企业法人。
2.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或联合体(采取联合体投资申请的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成员原则上不超过2家,并以出资人作为牵头人;牵头人的注册资本金必须达到5000万元(人民币)及其以上。
3.投资人全额投资建设,具有项目的立项、实施及验收的能力;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与投资相适应的投资和运作能力。
五、招商方式
本项目招商采取网上公开发布公告,现场报名,以招商人分得城镇建新区用地指标比例最高的报价确定投资人的公开竞价方式进行招商。
六、项目实施模式
招商人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督管理,项目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协调服务,投资人负责项目投资和建设。招商人、投资人与项目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三方的权利义务在《投资建设三方合作协议》中具体约定。
七、招商文件的索取
招商文件在巴中市国土资源局经济开发区分局门户网站或巴中经济开发区置信路18号229室免费领取,但不得更改招商文件所有内容,凡擅自更改造成的后果自负。
八、保证金
投资申请保证金2000万元人民币。
保证金开户单位:四川巴中经济开发区财政局
开 户 银 行:南充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中经开支行
账 号:2000***********5
备 注:增减挂钩项目投资申请保证金
九、报名时间、地点及报名材料
凡有意向且符合招商条件的投资申请人,请于2016年3月22日至2016年3月30日,每日9:00-12:00,15:00-17:00(北京时间,双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巴中经济开发区置信路18号229室,持下列证书(证明材料)报名:
1.报名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4.税务登记证原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
6.缴纳保证金的转账回执单或收据原件;
7.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以上资料需审核原件并提供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交招商人。
十、招商时间、地点
投资申请递交时间:2016年3月31日10:00时(北京时间)。
投资申请递交地点:巴中经济开发区置信路18号228室。
十一、公告发布
本公告在中国巴中、巴中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巴中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门户网站、四川巴中经济开发区门户网站、巴中市国土资源局经济开发区分局门户网站。
十二、联系方式
招 商 人:巴中市国土资源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地 址:巴中经济开发区置信路18号229室
联 系 人:梁先生 周女士
联系电话:0827--5588031 159****6902
巴中市国土资源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2016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