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2018年下半年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区两级政府扫黑除恶治乱工作部署,坚决遏制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多发频发的势头,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强化事中、事后监管,通过开展全区范围内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进一步推动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行业管理,促进全区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我局成立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建管科,负责核查工作组织协调及统筹落实。
三、核查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四)《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
四、核查范围与内容
(一)核查范围
主要包括:
1.2017年以来经我局审批,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新申请、增项)的企业;
2.被投诉举报、发生欠薪的企业。
(二)核查内容
企业在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后,是否存在以下情况:
1.技术负责人不满足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
2.注册执业人员不满足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
3.职称人员不满足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
4.现场管理人员不满足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
5.技术工人不满足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
五、工作安排
(一)自查阶段(2018年10月15日至10月21日)
1.各建筑业企业应对取得资质后是否仍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开展自查自纠;
2.填报《企业主要人员花名册》(***1),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核查材料清单》(***2)准备相关材料。
(二)核查阶段(2018年10月22日至12月24日)
我局抽取2017年以来核发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新申请、增项)的企业、被投诉举报的企业、发生欠薪的企业,对其是否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进行核查,对不符合资质标准的企业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
(三)总结阶段(2018年12月25日至12月31日)
对本次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的对策,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不予配合检查的企业予以批评,依法进行处罚、曝光。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密切配合
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是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巩固工程质量治理行动、保障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相关企业应高度重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自查自纠;要积极配合主管部门检查,不得弄虚作假规避检查。
(二)秉持廉政,严守纪律
各部门工作人员和专家在本次资质动态核查工作中,须做到廉洁自律、公平公正。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参加集体检查,不得私自联系被检查单位或接受请托。一旦发现,严肃处理。
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
2018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