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开展权责清单工作情况的报告
根据《关于举办行政权责清单制度运行一周年评议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和优化我局行政权责清单制度,加强社会监督,增强部门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我局近期对行政权责清单的运行情况进行了自查及整改,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4年3月以来,我局按照区里统一部署,全面梳理职权职责,编制出涵盖15项的行政权责清单,其中行政给付1项,其他职权职责14项;并且每个事项都配有信息表和流程图,对法定权限、管理层级、办理标准和监管措施作出清晰的界定。该清单已于2014年7月通过龙岗政府在线对社会公布。
二、运行情况
权责清单自公布实施以来,我局在工作中一直按照公布的权责清单内容进行。特别是在办理行政审批工作时严格按照审批流程操作,一切运转正常,未发现问题。
三、自查情况
按照区府要求,我局对权责清单公布一周年来的运行情况进行自查。公布一年来,权责清单整体执行情况良好,不存在违反权责清单工作要求和流程执行的情况,不存在未纳入权责清单而对外实施和办理的事项,不存在权责清单表述内容、办事条件、流程、申请材料不明确等情形。
四、征求意见情况
我局于2015年5月28日至6月1日,通过两种方式对外征求意见。
(一)通过OA系统,向各街道、区属各单位、驻区处以上单位发放征求意见函,共涉及区财政局等57个单位。除区教育局回函建议对部分审批流程图中的办理事项进一步明确办理时限外,其余各单位均无修改意见及建议。
(二)在龙岗政府在线网站发布《龙岗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征求行政权责清单执行情况意见的函》,未收到相关修改意见及建议。
五、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阶段主要是根据群众意见建议和自查情况提出整改措施,开展整改工作。根据区教育局反馈意见,并结合区政府2014年11月印发的《龙岗区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流程改革实施方案》(深龙府〔2014〕43号)有关规定,我局对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各事项各环节的办理时限进行了全面梳理及压缩,确保各事项审批时限与深龙府〔2014〕43号文相关规定保持高度一致。上述精简优化办事流程工作,我局及时通过单位网站向社会进行了公布。
特此报告。
深圳市龙岗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