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科立鑫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技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珠海市科立鑫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的申请,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环境保护局拟对珠海市科立鑫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技改扩建项目办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第13号令)和《珠海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办法》的规定,现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珠海市科立鑫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技改扩建项目
2、基本情况:珠海市科立鑫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位于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精细化工区,占地面积约3万平方米,原有项目主要从事超细钴粉、四氧化三钴、氧化亚钴的生产,2008年获得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环境保护局的审批意见(珠港环建〔2008〕66号),2009年通过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珠港环建验〔2009〕20号)。2014年3月,因市场变化等原因,公司在原厂区内启动了技改扩建项目建设,项目总投资3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15万元,占总投资的26.7%。技改扩建项目的主要内容有:一、调整原料及产品方案。原料由钴精矿、含钴电极片等含钴料调整为粗氢氧化钴,产品方案由年产超细钴粉20吨、四氧化三钴100吨和氧化亚钴100吨调整为年产四氧化三钴4000吨。二、淘汰部分生产设备,主要淘汰酸浸车间的6个12m3的酸浸槽。三、增加萃取生产线。新增4个50m3的酸浸槽,扩建2条与原有萃取车间生产线相同生产能力的萃取生产线,沉钴车间新增6个12m3的沉淀槽。四、增设四效蒸发器和三级串联离子交换柱等设备,提高废水重复利用率。项目于2015年1月建成投运,目前实际生产规模为年产四氧化三钴3000吨,达到设计生产规模的75%。
3、主要原辅材料:粗氢氧化钴、次氯酸钠、硫酸、纯碱等
4、主要污染物: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工艺废气、煅烧炉废气、无组织废气、食堂油烟、恶臭气体、固废、噪声等
5、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审批单位:广东省环境保护工程设计研究院、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环境保护局(珠港环建〔2014〕13号)
6、环保验收监测单位:东莞市大成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项目执行了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保措施,规范设置排污口、树立标志牌,建立了环保管理机构和制度,编制了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
三、验收监测结果
项目由东莞市大成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开展验收监测,结论显示:
(一)萃取和反萃取废水排放符合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的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二)生产废水排放符合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的第二时段二级和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三)萃取车间和储罐区废气排放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的第二时段二级限值要求。
(四)酸浸车间和污水站废气排放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的第二时段二级限值要求。
(五)煅烧炉废气排放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限值要求。
(六)无组织车间废气排放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的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的限值要求。
(七)无组织恶臭废气排放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中的二级新改扩建厂界标准值的限值要求。
(八)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的3类标准要求。
(九)油烟废气排放浓度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限值要求。
四、验收检查情况
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环境保护局对该建设项目进行了竣工环保验收现场检查。项目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及其批复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建立了环保管理机构,编制了管理制度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污染物达标排放,具备了相应的污染防治能力,符合竣工环保验收要求。
五、公示时间
自上网公示起7日内
六、公示受理情况
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如对该项目通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提出。
1、受理单位: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环境保护局
2、受理意见电话:0756-7716636、7268461
3、受理传真号码:0756-7716636
4、受理电子邮箱:fengguanying@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