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乐云等同志挂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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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27日发表
区委政法委、区检察院党组:
接中共珠海市委组织部《关于刘少强等同志挂职锻炼的函》,区委同意:
乐云同志挂任珠海市斗门区综治信访维稳办公室副主任,挂职时间一年;
刘少强同志挂任中共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挂职时间一年。
中共珠海市斗门区委组织部
2010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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