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职工开展帮扶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总工会、区总直管工会:
根据深圳市总工会《关于印发
一、帮扶对象
我区已建立基层工会的单位中,2019年12月以来经确诊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在职职工。
二、申请时间
2020年2月3日-2020年12月30日。
三、帮扶标准
一次性发放每人5000元的关爱帮扶金(限申领一次)。
四、工作流程
由职工本人或职工所在单位工会代表职工提出申请,全区各级工会逐级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有关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以街道为单位,将每批次申请材料汇总至区总工会,再由区总工会提交市职工解困济难基金会,经审批后,由基金会向帮扶对象发放救助金。救助金采取实名制***发放。
五、申请材料
(一)需提交材料
1.深圳市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在职职工关爱帮扶资金申请表(***1);
2.各定点收治医院确诊病历或咽拭子核酸检测阳性检验单;
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4.以申请人本人姓名为账户名的深圳***复印件。
(二)申请要求
1.各级工会要为此项工作开通绿色通道,如本人确实无法准备申请材料的,可由所在单位工会填写申请表并盖章申报(防控疫情期间可扫描上报,待疫情结束再补报纸质件),完成审批后可先行拨付救助金,其他材料待申请人痊愈或疫情结束后补齐,并提供扫描件电子版即可。
2.各街道总工会和区总直管工会于每月20日前汇总上报申请材料,填写《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在职职工汇总表》并盖章(***2),同时提交申请人的《深圳市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职工关爱帮扶资金申请表》、确诊病历、身份证、***等申请材料扫描件。纸质件可在疫情结束后根据工作需要补报。
区总工会联系人及电话:向琳26542550,李雨聪26542105。
南山区总工会
2020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