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林达庭任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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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25日发表
珠港区〔2015〕6号
关于林达庭任职的通知
南水镇、平沙镇,区直各单位:
林达庭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区党委研究同意:
林达庭任珠海高栏港经济区南水司法所所长(副科职),任职时间从2013年11月12日起算。
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201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