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深圳市罗湖区实施治污保洁工程主要目标及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2012年3月16日)
《2012深圳市罗湖区实施治污保洁工程主要目标及任务分解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的具体问题,请径与区治污保洁办(环保水务局)联系。
2012年深圳市罗湖区实施治污保洁工程主要目标及任务分解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罗湖宜居城区的创建步伐,切实改善辖区人居环境,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深圳市治污保洁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府办〔2012〕10号),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提出2012年罗湖区治污保洁工程主要目标和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加快推进罗湖宜居城区创建为目标,以贯彻落实“十二五”污染物减排目标为重点,以迎接第三次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复核为契机,加大投入,加快治污保洁重点工程建设,确保我区各项人居环境保护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
二、工作目标
以完成省、市下达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任务为首要目标,不断优化人居环境,全力以赴推进城市更新和市容环境提升,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逐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精心保护好罗湖“山-水-城”相互交融的生态格局。
进一步提高城市污水管网覆盖率和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全区环境保护基础设施不断配套完善,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5%以上;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危险废物集中处置率达到100%;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80%;大气环境质量符合国家二级标准,全年API指数不大于100的天数≧全年天数的95%,且主要污染物年平均值满足国家二级标准;绿化覆盖率达到45%。
三、具体工作任务
(一)深圳水库一级保护区实施隔离管理。年底前完成。此项工作由区重建局负责土地征用事宜,区经济促进局、东湖街道办做好退果还林工作,区环保水务局组织完成隔离网建设工程并移交广东粤港供水有限公司管理。
(二)油烟浓度在线监控。年底前完成200家排污单位监控设备的安装及调试。此项工作由区环保水务局负责。
(三)边坡治理工程。年底前完成山湖居北二线路东侧(淘金山)边坡、罗湖区看守所南侧挡墙、深圳水库左副坝边坡、景亿山庄东侧边坡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等4项治理工程。此项工作由区工务局负责。
(四)梧桐山-大望创意文化产业园环境保护对策研究。年底前完成。此项工作由区环保水务局负责。
(五)饮用水源保护区排污口处置工作。年底前完成深圳水库-东深供水渠流域饮用水源保护区正坑河支流沿河13个排污口处置。此项工作由区环保水务局负责,东湖街道办配合。
(六)城中村排水管网改造工程。年底前完成区政府立项的城中村排水管网改造工程。此项工作由区环保水务局负责,各街道办配合。
(七)建立多部门联动监管污染企业机制。区环保水务局定期向相关单位提供重点监管污染企业名单;罗湖市场监管分局对需环保许可的排污企业进行年审时要求提交环保许可并协助联合打击违法排污企业;街道各执法部门加强对污染企业的联合执法力度;区经济促进局在批准来料加工合同延期时依法要求有关企业提供有效的污染物排放许可证。
(八)工商业锅炉淘汰及改造。要求7月底前完成对辖区内功率10蒸吨/小时以下,使用煤、重油、木柴等高污染燃料的锅炉淘汰或改造工作;7月底前完成对辖区内功率10蒸吨/小时以上,未进行清洁燃料改造的锅炉强制安装脱硫除尘设施工作;7月底前关停未完成改造任务的高污染锅炉。此项工作由区环保水务局负责,各街道办配合。
(九)挥发性有机物(VOC)排放治理。要求7月底前完成对辖区内VOC排放企业的治理工作;7月底前关停未经环保审批擅自设立的VOC喷涂生产线。此项工作由区环保水务局负责,各街道办配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各责任单位根据区治污保洁年度工作计划的相关要求,做好本单位任务分解,确保任务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考核到位。
(二)加强监督检查,完善考核制度。实施季度检查、考核、通报、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我区治污保洁工程进行监督和检查,区监察局加强行政监察,对未按规定履行职责或工作不力的部门,按照相关规定责令整改并追究责任。
(三)落实信息报送制度。各责任单位每季度首月5日前将上季度治污保洁工程实施情况报区治污保洁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治污保洁办”),报送内容包括工作动态、工程进展、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以及经验与建议。加强日常工作信息和简讯报送工作,突出时效性。各责任单位要落实一名信息员,按时报送信息。区治污保洁办每季度将全区情况汇总报市治污保洁办。
***:2012年深圳市罗湖区治污保洁工程任务分解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