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洲区实验学校模拟法庭兴趣班学生参加香洲区法院旁听庭审活动
2017年4月21日,香洲区实验学校“模拟法庭”兴趣班50余名学生前来香洲法院旁听庭审活动。学生们走出学校的“模拟法庭”课堂,来到法院旁听了一场真实的庭审。
下午3点,“模拟法庭”兴趣班的50多名师生来到香洲法院刑事第七审判庭。在庭审开始前,刑庭法官为学生们上了一堂简短生动的法治课程。“同学们,你们知道什么是刑事案件?什么是民事案件吗?”姚峰法官首先笑眯眯地向学生们提出问题。“模拟法庭”兴趣班的同学们,纷纷举手作答并认真做笔记。随后,姚法官分别向小同学们讲解了审判庭设置、庭审流程,以及当天开庭的涉嫌盗窃罪案件的有关情况,并告诫小同学们要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行为习惯。
下午3点20分,庭审正式开始,这是一宗被告人李某涉嫌盗窃的刑事案件。公诉机关指控,李某在前山翠微巴士站附近的星某网络体验馆一楼网吧上网期间,趁被害人张某睡着之机,盗走其放在桌面上的一台iPhone 6S PLUS手机,价值人民币4923元,并于当晚以1400元人民币的价格卖给了前山翠微某手机店的老板。
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庭审程序,法庭综合公诉人的公诉意见、被告人的辩护意见和最后陈述,当庭宣判,认定被告人李某的行为触犯刑律,构成盗窃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罚金一千元。
活动结束以后,香洲区实验学校六年级学生张鸿宇在接受珠江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自己曾在“模拟法庭”兴趣班上模拟过法官角色,这是他第一次到法院参与旁听庭审活动,这次活动让他对庭审有了更深刻的了解,而被告人因盗窃手机而被判刑也让他感触颇多。他说:“我觉得人们应该靠自己的能力赚取金钱,而不是盗窃别人的财物致富”。
这是香洲法院与香洲区实验学校共同开展的第二次普法活动。此前,香洲法院家事与少年审判庭的法官曾到该校为“模拟法庭”兴趣班的学生授课,指导学生开展“模拟法庭”活动。今后,香洲法院将继续把法治宣传教育送进校园,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