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罗湖区清水河街道华润智地文创中心城市更新单元实施主体确认的公示
一、项目概况
根据《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关于
根据《罗湖区城市更新局关于华润智地文创中心城市更新单元拆除范围内土地及建筑物信息核查意见的复函》(深罗更新函〔2018〕141号),华润智地文创中心城市更新单元拆除范围内涉及H405-0039、H405-0044两宗地,用地单位为华润五丰肉类食品(深圳)有限公司。
华润五丰肉类食品(深圳)有限公司已通过签订搬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方式将房地产的相关权益转移到华润(深圳)有限公司,形成单一主体。其中已办理房产登记建筑物面积为15957.32平方米,登记权利人为华润五丰肉类食品(深圳)有限公司;未办理产权登记面积727.27平方米为室外有盖楼梯、临时砖房、屋顶铁皮房及测绘误差等,上述未办理产权登记面积的权利主张人为华润五丰肉类食品(深圳)有限公司。根据《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及《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对华润智地文创中心城市更新单元土地、建筑物权属情况及单一主体的形成情况予以公示。
二、公示时间
为期7个自然日,2019年12月3日至2019年12月9日。
三、公示地点
1.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清水河街道清水河五路10号澳昌冷库
2.深圳商报
3.罗湖政府在线
网址:http://www.szlh.gov.cn/
四、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将书面意见投递至公示地点的公示意见箱,或邮寄至深圳市罗湖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9日(邮寄方式投递的,以邮戳时间为准)。如未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无效意见。
1.个人反馈的,需提交个人身份证复印件,附有效地址、联系方式;
2.单位反馈的,需提交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附有效地址、联系方式;
3.如有委托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受托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附有效地址、联系方式。
五、联系方式
深圳市罗湖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2028号罗湖商务中心7楼
联系人及电话:刘工 0755-25858624
特此公告。
***:罗湖区清水河街道华润智地文创中心城市更新单元拆除范围图
罗湖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19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