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栏港区关于平沙镇南新水库加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珠发改高〔2018〕63号
珠海市平沙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
报来《关于申报平沙镇南新水库加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编号:2018-440404-48-01-808548)批复如下:
一、建设必要性
为保证南新水库大坝下游防洪安全,保障区域工业、农业和居民用水,提高水库工程标准化、管理规范化、调度现代化水平,实施南新水库加固工程是必要的。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技术标准
本工程在不改变现状水库主体结构和规模的基础上进行加固处理,按照30年一遇洪水标准设计,500年一遇洪水标准校核。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挡水建筑物加固、泄水建筑物加固、观测设施改建及其他设施加固,工程等别为Ⅳ等,主要建筑物级别4级,次要建筑物级别5级。
三、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
项目投资估算为545.15万元。其中建安费422.41万元,设备购置费9.17万元,独立费61.28万元,基本预备费49.29万元,专项费用3万元。
项目资金由高栏港经济区和平沙镇财政按3:7的比例分摊解决。
四、审批依据文件
1. 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海洋和农渔局《关于加快南新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实施的通知》
2. 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海洋和农渔局《关于珠海高栏港经济区南新水库安全鉴定成果的审定意见》
3.《关于平沙镇南新水库加固工程资金证明》
4. 珠海高栏港经济区发展改革和财政金融局《关于
2018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