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规矩守纪律保持清廉本色——市民政局召开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动员大会
7月28日,市民政局召开了2016年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动员大会,会议主要任务是传达《市纪委关于2016年我市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意见》精神,对全局开展2016年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进行动员和部署,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直属单位领导班子6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朱朝卫副局长主持。会上,朱朝卫副局长传达了《中共珠海市委办公室转发<市纪委关于2016年我市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意见>的通知》精神。罗新安局长对如何开展2016年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进行了动员和部署。张海军副局长对《***问责条例》进行了解读。
会议明确了今年开展纪律教育学习的主题、指导思想、时间安排、内容形式和工作要求等。会议指出,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要紧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以“学党章强党性、讲规矩守纪律”为主题,对党员干部开展党性宗旨教育、党纪党规教育、优良作风教育、勤政廉政教育和保密纪律教育,进一步夯实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廉洁从政的思想基础,引导党员干部严守纪律规矩,弘扬优良作风,强化组织观念,保持清廉本色,积极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氛围。
罗新安局长就抓好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纪律教育学习是反腐倡廉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途径,是民政事业健康发展的保证;二是突出重点,增强纪律教育学习的针对性,着重抓好党员领导干部的党性宗旨教育、保密法纪教育和党规党纪教育,着重抓好普通党员干部的廉政勤政教育和优良作风教育,着重抓好全市民政系统的机关作风建设;三是合理安排,确保纪律教育学习的实效性。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一把手要亲自抓,亲自策划和组织。要分工负责,精心部署实施,务求实效。要立足整改,着力解决突出问题。要加强督导,做好检查总结工作,局机关党委纪委和局办公室要加强对各单位教育学习活动的检查和监督,及时总结宣传,推广做法经验。
罗新安局长动员讲话后,张海军副局长对《***问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行了解读,从《条例》的内容、出台的历史背景和现实意义以及在具体工作中如何贯彻落实三个方面进行分析,对谁来问责、对谁问责、什么情况下问责和如何问责进行了系统地阐述,结合***的发展历程和历史典故,张海军副局长指出《条例》的出台具有深刻的现实意义,是从严治党的重要保证,并结合当前的典型案例和民政系统的现状、部分党员干部存在的问题,明确提出了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树立规则意识、执行意识、底线意识,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必须加强学习和反对“老好人”思想等要求。
最后,朱朝卫副局长指出,各单位要宣传好、落实好、监督好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学习教育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