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调整下达2019年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的通知
深财教〔2019〕45号
市教育局,深圳大学、南方科技大学:
《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下达2019年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科教〔2019〕34号),下达我市2019年中央支持地方改革发展资金1,070万元,此前我局已将该上级补助资金下达给市教育局。现根据市教育局分配意见,将原下达给市教育局的2019年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1,070万元,相应调整至深圳大学820万元、南方科技大学250万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你校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时做好指标安排和分解使用工作,请列205“教育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科目。
二、请你校按照《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6〕72号)要求,切实加强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的管理,专款专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请你校按获得的资金额度,及时调整项目绩效目标、提高资金使用绩效,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并在收到预算文件60日内,填报区域绩效目标表,报市教育局审定。请市教育局在规定时限内将区域绩效目标表会我局分别报送财政部、教育部备案,并抄送财政部深圳监管局。
特此通知。
深圳市财政局
2019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