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2年珠海市民办学校校长培训班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发展局):
根据市教育局2012年工作要点精神,为促进我市民办学校教师专业发展和学校的发展,提升民办学校校长素养与能力,我局决定举办2012年珠海市民办学校长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遵循科学的教育理念,提高依法办学、依法治校的意识;领会现代教育管理理论,提高民办学校校长的管理水平;更新知识结构,研究教学管理规律,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二、培训对象
全市民办学校正职校长。
三、培训时间
2012年10月21日—10月25日。
四、培训地点
华中师范大学(武汉)。
五、培训形式
1、专家引领、名师指导;
2、问题探讨,交流分享;
3、现场观摩,案例分析。
六、培训费用
所有费用(培训费、交通费、食宿费等)由市教育局承担。
七、培训要求
1、前期调研:参训前每位校长须提交培训调研表(见***,10月12日前电子稿发送至zhjyjpxb@163.com)。
2、培训期间每日提出一个问题。
3、完成培训总结1篇(11月26日前上交),培训总结可参与2012年校长论坛论文评选。
4、培训完毕,经考核合格后,颁发2012年珠海市民办校长培训班结业证书。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并积极配合本次培训工作的开展,通知校长参加培训并于10月12日前将报名回执、训前培训调研表发电子邮件至:zhjyjpxb@163.com。参训校长要做好工作安排,依时参训,不得无故缺课,有特殊情况需书面向市教研中心请假。
联系人:马老师,联系电话:2124126。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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