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国土委龙岗管理局关于变更LG20120093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公示
龙岗区教育局来文申请变更深规土许LG-2012-0093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按规划调整的班数变更相应规划设计条件,具体调整如下:
容积率由0.52调整为0.81;规定建筑面积由23153平方米(教学楼8195平方米、综合实验楼9815平方米、体育馆2500平方米、后勤综合楼2458平方米、其他附属建筑185平方米)调整为35840平方米(教学楼19940平方米、综合实验楼9200平方米、后勤综合楼2000平方米、体育馆2000平方米、其他附属建筑2700平方米);建筑退用地红线要求由“各向高层≥12米、多层≥9米、低层≥6米”调整为“北侧、西侧≥12米,其他各向24米以上部分≥9米、24米及以下部分≥6米”;其他要求按《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落实。
鉴于该项目为公共服务设施,有助于解决片区居民教育需求,有利于土地集约节约使用,用地符合规划要求,拟同意来文单位申请。
根据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现将调整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2014年11月8日—2014年11月14日)。公示期间,如对上述调整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联系。公示期间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在以下网站和地点同时进行公开展示。
网站: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http://www.szpl.gov.cn/)
地点:1.龙岗区中心城建设大厦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一楼大厅。
2.项目现场
***:项目位置图
(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28906017;传真:28918213)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
2014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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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位置图(LG-2012-0093号).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