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海洋功能区划(20152020年)听证会听证报告
为提高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合法性、合理性,保障公民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根据《珠海市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办法》,珠海市海洋农业和水务局于2017年7月18日下午在珠海市动物卫生监督所二楼会议室举行了《珠海市海洋功能区划(2015-2020年)》听证会,直接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听证会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听证会组织的基本情况
(一)准备情况
2017年6月30日,珠海市海洋农业和水务局在珠海市海洋农业和水务局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发布了《珠海市海洋农业和水务局关于召开<珠海市海洋功能区划(2015-2020年)>听证会的公告》,公告了听证事项,听证时间,听证地点,听证参加人和听证旁听人的名额、产生方式以及报名条件等相关内容。
2017年7月12日,珠海市海洋农业和水务局在珠海市海洋农业和水务局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发布了《珠海市海洋农业和水务局关于<珠海市海洋功能区划(2015-2020年)>听证会有关事项的公告》,公布了听证时间、地点,听证主持人、听证陈述人、听证记录人以及听证参加人名单等事项。同时采取电话、邮件等形式,将听证会通知以及有关材料送达听证参加人。
(二)听证会召开
2017年7月18日下午3点,听证会在珠海市动物卫生监督所二楼会议室举行。听证会应到听证参加人12人,实到11人,因事请假1人,因事更换参加人员1人。听证旁听人员10人,其中新闻媒体5人(分别为珠海电视台、珠海特区报、珠海电台代表人员)、市民旁听人5人。符合《珠海市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办法》规定,会议如期举行。本次听证会主持人为珠海市海洋农业和水务局马健同志,听证陈述人为珠海市海洋农业和水务局杨大平同志和广东省海洋发展规划研究中心曲林静同志,听证记录人为珠海市海洋农业和水务局梁翠萍同志。听证会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听证记录人核实听证陈述人、听证参加人到场情况。
2.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会开始,宣布听证会纪律,听证事由以及听证主持人、听证陈述人、听证参加人和听证记录人名单。
3.听证陈述人陈述听证事项相关内容、依据和有关背景。
4.听证参加人对听证事项发表意见和建议,或者陈述另行提出的决策草案建议的内容、依据和理由。
5.听证陈述人根据需要对听证参加人的质询、意见、建议以及另行提出的决策草案做出解释和说明。
6.听证参加人作最后陈述。
7.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会结束。
8.听证主持人、听证陈述人、听证参加人和听证记录人在听证笔录上签名确认。
二、听证参加人的产生方式及其基本情况
根据本次听证会设置听证参加人共12名,其中涉海企业听证参加人3名,市民听证参加人3名,市人大代表和市政协委员共2名,专家听证参加人共1名,政府部门听证参加人共3名(市发展和改革局、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市文化体育旅游局代表各1名)。
截止7月7日,涉海企业报名人数3人;市民报名人数3人;单位推荐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部门代表共5人,邀请的专家代表1人,最终确定听证参加人共12人。相关利害关系人代表3人,为涉海企业代表。符合《珠海市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办法》关于听证参加人数量不得少于8人和决策事项涉及的利害关系人不得少于全体听证参加人的四分之一的规定。
听证参加人名单于2017年7月12日在珠海市海洋农业和水务局门户网站公示。
三、听证会各方主要意见或建议及其依据理由
11位听证参加人全部作了现场发言,发言紧扣主题、观点明确,从不同角度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对部分内容提出了疑问,现归纳如下:
(一)对区划的疑问
一是高栏港已填海的地方,在《区划》示意图中却显示为海水。二是区划工作范围内海域面积为9000多平方千米,该数据是否准确。三是区划提出至2020年,完成整治和修复海岸线长度不少于44千米的目标,是否能实现。四是保障措施中“如开发活动需占用大陆自然岸线,则应提出使用申请说明”的措施,是否有效可行。五是区划期限为2015-2020年,还有两年半就到期,是否合适。六是区划划分海洋保护区4个,是否包括万山群岛自然保护区,其与珠江口海洋自然保护区是否一致。七是区划的旅游休闲娱乐区是按照万山群岛自然保护区调整前还是调整后划分来相应调整;
(二)对区划的意见和建议
建议将《区划》尽快报市、省政府批准,加快组织实施;建议《区划》编制要兼顾我市海洋经济发展需要和海洋生态环境承载能力,对于该保护的区域要保护,该发展的区域要满足其用海需求;建议建立市海洋功能区划管理信息系统,便于市海洋功能区划的实际使用;建议区划要与珠海市海岸线、海岛岸线、高栏港区划用海规划、海洋生态红线等涉海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中期调整,国家的重大发展战略相衔接;建议区划要体现“重保护、轻开发”的指导思想,在开发方面要适度、轻度开发,海岛的重点开发和利用还是以大的旅游休闲为主。建议在拟整治和修复海岸线的海岸基本功能区中明确整治和修复海岸线长度目标的生态功能修复和防灾减灾修复的管理要求。鉴于高新区的前环和淇澳岛有的已经填海完成,《区划》跟目前的地形资料有些不一致,建议项目组对高新区的前环和淇澳岛现状进行调研,将区划做好做全。
(三)对区划表述和结构的意见和建议
建议在《区划》增加养殖区和增殖区,可参考借鉴青岛在林业区里明确兼容农渔区的做法,在不同的区域之间做功能的重叠;建议更新完善区划相关内容;建议在第二章海洋开发保护现状与面临形势中给予明确大陆自然岸线现状,第四章保障措施明确“如开发活动需占用并改变大陆自然岸线属性的,则应提出修复补偿的方案”。建议将《区划》第十三条中“《市县级海洋功能区划技术指南》”更正为“《市县级海洋功能区划编制技术指南》”;
四、听证会各方意见的分析及处理建议。
听证代表对《珠海市海洋功能区划(2015-2020)》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区划》科学严谨、目标清晰、任务明确、符合实际。
针对听证代表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珠海市海洋农业和水务局会同区划编制技术单位广东省海洋发展规划研究中心进行了认真研究,对多数意见和建议予以吸收采纳,将进一步完善《区划》。听证意见的处理情况如下:
(一)对区划的疑问的处理情况
1.高栏港已填海的地方,在《区划》示意图中却显示为海水。
回应:根据《市县级海洋功能区划编制技术指南》的规定,市县级海洋功能区划的范围向陆一侧以依法批准颁布的海岸线(即***批准的省级海洋功能区划确定的海岸线)为界。《广东省海洋功能区划》的海岸线是2008年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原则同意我省沿海各地级以上市海岸线修测结果的批复》(粤府函〔2008〕142号)确定的广东省海岸线修测成果,我市海洋功能区划的海岸线也是依据2008年省修测岸线。
2.区划工作范围内海域面积为9000多平方千米,该数据是否准确。
回应:珠海市海洋功能区划工作范围为大陆海岸线向海一侧的海域,北起金鼎海域与中山分界处,向南至领海线,向西到黄茅海东部至湾顶虎跳门口与江门市分界处,向东至香港和深圳分界处,根据量算,上述区划工作范围内海域面积为9348.39平方千米。本区划的范围界线不作为各级海域行政区域界线确定的依据,不作为各级海域使用审批管理的界线、不作为各级渔业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的界线。
3.区划提出至2020年,完成整治和修复海岸线长度不少于44千米的目标,是否能实现。
回应:2016年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下达省海洋功能区划管控指标任务的通知》(粤海渔函〔2016〕234号)将《广东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提出的目标指标分解落实,其中规定了珠海市必须完成的各项目标指标,我们在此基础上作了一定的测算和可行性的分析。根据珠海市海域海岸带现状情况,分析总结目前珠海市有整治修复需求的岸段共19段,整治修复项目包括沙滩整治修复、红树林生态修复、岸线景观改造、岸线加固、海堤建设、近岸清理及生态修复7大类。有沙滩整治修复需求的岸线共有4段,分别位于唐家湾、香洲港北堤至银坑、香炉湾及三灶南部,需整治修复岸线长度共9千米。开展红树林生态修复岸段共2个,分别为横琴岛芒洲和二井湾岸段,总长度为6千米。有岸线景观改造需要的岸段共有2个,分别为马骝洲水道北侧和十字门水道西侧,整治修复岸线共计16.2千米。有岸线加固需要的岸段为1个,即三门岛东侧岸线,岸线长1千米。海堤建设岸线共5个,分别为官塘湾、淇澳岛红树林岸段、拱北口岸至横琴大桥沿岸、横琴岛石栏洲岸段以及鸡啼门水道西侧沿岸,岸线长共计18.8千米。近岸清理岸段共4段,分别为香洲港、南水渔港、三灶岛东北侧和外伶仃岛石涌湾沿岸,岸线总长度为5.7千米。生态修复岸段共1个,即野狸岛岸段,岸线长度为3.3千米。根据上述分析,珠海需要开展整治修复的岸线长度为60千米。可以完成省局下达的目标指标。
4.保障措施中“如开发活动需占用大陆自然岸线,则应提出使用申请说明”的措施,是否有效可行。
回应:海洋功能区划是根据海域区位、自然资源、环境条件和开发利用的要求,将海域划分为不同类型的海洋基本功能区,区划主要是确定海域的基本功能,海域具体的开发利用活动还需要进一步开展海域使用论证。区划已明确区划期限内珠海市大陆自然岸线的保有长度,2016年珠海市海洋农业和水务局也制定了《珠海市海洋农业和水务局关于上报省下达海洋功能区划管控指标任务实施方案的报告》,其中明确了包括大陆自然岸线保有量在内的区划管控指标的年度计划。
5.区划期限为2015-2020年,还有两年半就到期,是否合适。
回应:根据《市县级海洋功能区划编制技术指南》的规定,本次市县级海洋功能区划的区划期限到2020年,与省级海洋功能区划保持一致。且《区划》的编制对依法管理海域,进一步推动珠海市海洋资源的科学、合理利用,促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保障珠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6.区划划分海洋保护区4个,是否包括万山群岛自然保护区,其与珠江口海洋自然保护区是否一致。
回应:《区划》划定的珠江口海洋自然保护区是根据已建立
的珠江口中华白海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而划定的,其保护对象为中华白海豚。
7.区划的旅游休闲娱乐区是按照万山群岛自然保护区调整前还是调整后划分来相应调整;
回应:珠海区划根据万山群岛海岛周边海域的资源特色、已开展的旅游活动等现状情况,将已开展规模性的旅游活动及有开发旅游潜质的海岛周边海域划定为旅游休闲娱乐区。如确需调整保护区,可根据《关于加强自然保护区调整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发[2008]30号)调整,再根据《海洋功能区划管理规定》(国海发[2007]18号)提出《省区划》修改建议。
(二)对区划的意见和建议处理情况
1.建议将《区划》尽快报市、省政府批准,加快组织实施:采纳。珠海市海洋农业和水务局将此次听证会所听取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汇总、整理、研究,形成听证报告,并将完善后的《区划》上报市政府审批,待市政府审批通过后报省政府。
2.建议《区划》编制要兼顾我市海洋经济发展需要和海洋生态环境承载能力,对于该保护的区域要保护,该发展的区域要满足其用海需求:采纳。《区划》与相关规划提出的空间结构和用海需求进行了衔接,梳理归纳出珠海市在生态、生活及生产三方面的用海需求,对三方面的用海需求给予了保障。
3.建议建立市海洋功能区划管理信息系统,便于市海洋功能区划的实际使用:采纳。
4.建议区划要与珠海市海岸线、海岛岸线、高栏港区划用海规划、海洋生态红线等涉海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中期调整,国家的重大发展战略相衔接:采纳。区划已与《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珠海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珠海港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进行了衔接。将进一步与相关部门沟通,加强与各相关规划的衔接力度。
5.建议区划要体现“重保护、轻开发”的指导思想,在开发方
面要适度、轻度开发,海岛的重点开发和利用还是以大的旅游休闲为主:采纳。
6.建议在拟整治和修复海岸线的海岸基本功能区中明确整治和修
复海岸线长度目标的生态功能修复和防灾减灾修复的管理要求:采纳,已在区划基本功能区登记表中体现。
7.鉴于高新区的前环和淇澳岛有的已经填海完成,《区划》跟
目前的地形资料有些不一致,建议项目组对高新区的前环和淇澳岛现状进行调研,将区划做好做全:不采纳。根据《通知》要求,市县级海洋功能区划的范围向陆一侧以依法批准颁布的海岸线(即***批准的省级海洋功能区划确定的海岸线)为界。《省区划》的海岸线是2008年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原则同意我省沿海各地级以上市海岸线修测结果的批复》(粤府函〔2008〕142号)确定的广东省海岸线修测成果。《区划》的范围依据的是《省区划》的区划范围,《省区划》中海岛岸线是结合海图和遥感影像图提取确定的。淇澳岛西北侧现状大部分为红树林,仍属于海洋性质,因此需认定为海域。
(三)对区划表述和结构的意见和建议处理情况
1.建议在《区划》增加养殖区和增殖区,可参考借鉴青岛在林业区里明确兼容农渔区的做法,在不同的区域之间做功能的重叠:不采纳。据统计显示,近年来珠海市海水养殖规模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特别是随着陆域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珠海市陆域沿岸已不再适合开展农渔业活动,2013年以来全市组织了对占用公共海域等的非法渔业设施清理整治工作,以改善全市海域生态环境。根据《广东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在珠海海域的功能区划分情况,仅在万山群岛西侧,横琴岛至荷包岛一线以南近海海域划定有农渔业区(属于湛江-珠海近海农渔业区的一部分),该海域水深大多在5~30米之间,不宜开展增养殖活动,因此,《珠海市海洋功能区划》根据该海域自然情况和现状,将其进一步细化为捕捞区。《区划》在万山群岛海域主要划定了万山群岛保留区,该功能区面积超过50万公顷,并在管理要求中明确了保障其养殖现状用海,适当保障海岛周边海域人工鱼礁、深水网箱等用海需求。同时也提出在严格控制显著改变海域自然属性的前提下,通过严格论证,可合理安排相关开发活动。
2.建议更新完善区划相关内容:采纳,将更新《区划》海域确权方面的数据。
3.建议在第二章海洋开发保护现状与面临形势中给予明确大陆自然岸线现状,第四章保障措施明确“如开发活动需占用并改变大陆自然岸线属性的,则应提出修复补偿的方案”:采纳,将在文本第二章中补充大陆自然岸线现状情况,研究报告第八章保障措施中补充占用岸线修复补偿。
4.建议将《区划》第十三条中“《市县级海洋功能区划技术指南》”更正为“《市县级海洋功能区划编制技术指南》”:采纳。
珠海市海洋农业和水务局
2017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