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珠海经济特区海域海岛保护与开发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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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18日发表
为加强本市的海域海岛管理,保护生态环境,促进海洋经济的开发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我局拟定了《珠海经济特区海域海岛保护与开发条例(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电子邮件:hnys_shenpi@126.com
(二)通信地址:珠海市海洋农业和水务局(地址:珠海市香洲区镜山路79号,邮编:519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珠海经济特区海域海岛保护与开发条例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15日。
珠海市海洋农业和水务局
2017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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