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关于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A2010016宗地分宗事宜的公示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向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申请办理A201-0016宗地分宗手续。根据《关于印发
一、分宗前用地情况
A201-0016宗地位于福永街道,用地面积为38986.4平方米,权利人为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土地用途为货运站用地,土地使用年期为50年(自1997年7月11日至2047年7月10日)。
二、分宗后用地情况
A201-0016宗地经分宗后,拆分为A201-0324宗地和A201-0325宗地两个地块(详见***),用地面积分别为10803.9平方米、28182.5平方米,建筑面积分别为5099平方米、13301平方米,权利人为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土地用途为货运站用地,土地使用年期为50年(自1997年7月11日至2047年7月10日)。
三、公示时间、方式及意见反馈
公示期为20天(2022年1月15日至2022年2月3日)。
在公示期内,如对该分宗事宜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联系。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进行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调查属实的,将按规定处理。
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则以此方案给予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分宗手续。
本公告自公示之日起,也将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市民可登录下列网站进行浏览查询: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http://pnr.sz.gov.cn)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http://pnr.sz.gov.cn/ba/)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彭工;联系电话:27832480;传真号:27809242
联系地址:宝安区前进一路293号 邮编:518101
***:A201-0016宗地分宗方案示意图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2022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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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01-0016宗地分宗方案示意图.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