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增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文书送达公告(案发地址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五联村新村一路16号旁边2层半建筑)
2019年7月31日,本局执法人员对位于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五联村新村一路16号旁边2层半建筑进行检查,现场依法扣押标有“嘉实多”标识的润滑油空瓶18个(1L/瓶12个、4L/瓶6个)、润滑油成品6瓶(型号:金嘉护,4L/瓶),标有“壳牌”标识的润滑油空瓶20个(4L/瓶)、润滑油成品4瓶(型号:喜力HX6,4L/瓶)、润滑油成品3瓶(型号:喜力HX2,3.5L/瓶)。现场当事人不明确,本局于2019年8月2日立案调查。
本案当事人经调查后仍无法查明身份,当事人不明确。2020年5月27日,本局依法作出处理上述涉案物品的决定。
因本局无法直接或邮寄送达上述文书,现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七十四条第(五)项规定,采取公告方式送达上述文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穗增市监(三科)物处字〔2020〕8号《当事人不明确物品处理决定书》
广州市增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5月28日
(联系人:戴思行、莫汉华;联系电话:020-82756239,联系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夏街大道4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