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违章建筑围墙被依法拆除
1月11日,我市城监大队在政法公安机关和相关职能部门的配合下,出动铲车和运输机械,依法拆除了位于街口街大凹村流溪河山庄路段的一违章建筑围墙,还路于民。
据了解,该地块原是流溪河山庄中心广场花园所在地,规划主要用于山庄广场绿化公用地,也是太平镇神岗大凹、石潭、井岗等各村民的出入主要干道。但在2006年,我市某发展公司以物抵债的形式,从广州某银行处购得该地块,并在2007年下半年,在未办理任何建设许可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在该地块上建设了长375米、高约1.7米的围墙,甚至原地放养鸡只。长墙的围建迫使村民绕道而行。
接到反映后,市政法维稳机关快速行动,协调我市规划、国土、建设、城监等部门,对该违章建筑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取证工作。掌握情况后,市规划局于去年11月向该发展有限公司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该公司自行拆除违建围墙。但该公司逾期未有申请复议,也没有向法院起诉,处罚决定书发生法律效力,市政府向市城监大队下达责成强制拆除该违章建筑通知书。接到通知后,市城监大队向该公司发出了限其于2008年1月3日前拆除该违法建设的通知书,但该公司仍不自觉履行。按照规定,市城监大队依法对围墙进行强制拆除。
(新闻来源:从化市新闻中心 编辑:李少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