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硕可斯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广州市硕可斯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广州市硕可斯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现对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信息进行第二次公示,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广州市硕可斯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选址于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广珠路7号101(西樵村),主要建设内容为租用厂房生产汽车减震器2000支/a。项目总投资100万元。
二、项目建设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
运营期主要污染源有:员工的生活污水;开炼、硫化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粉尘、焊接烟尘、漆雾、喷漆有机废气;生产设备等机械噪声;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
三、主要的环保治理措施
1、废水:项目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中较严值,尾水排入蕉门水道(番禺下北斗至番禺龙穴围尾段)。
2、废气:①机加工车间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切割产生的金属粉尘、焊接烟尘,均设置移动式集气罩和布袋除尘装置对废气进行收集。
②喷漆房废气经过水帘柜处理后与开炼、硫化废气共用一套废气处理设施,经过“等离子+活性炭”处理后由排气筒排放。
3、噪声: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加装减震、消声措施;
4、固体废物:橡胶边角料、焊渣、金属沉渣、污泥、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金属碎屑、不合格品收集后外售给资源回收公司;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工业废物回收处理企业进行安全处置。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具有建设的必要性和规划建设选址的合理,社会效益显著。项目的建设对环境会有一定程度的影响,在采取了有效的各项环保措施,制定了具有可操作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及风险事故紧急预案措施后,可使其对环境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达到环境可接受的水平。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一)范围: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二)主要事项:
(1)公众对项目建设内容的意见和建议;
(2)公众对报告书提出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3)公众对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六、公示期限和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即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提交书面意见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信函以邮戳为准)。
环评单位将在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其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七、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州市硕可斯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联系人:冯*** 联系电话:020-39129893
邮编:511458 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广珠路7号101(西樵村)
八、环评单位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襄阳众鑫缘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襄城南街陈侯巷29号
联系人:李***
联系电话:0710-3511393
电子邮件:490667614 @qq.com
建设单位:广州市硕可斯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襄阳众鑫缘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18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