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投促局关于转发广东省机电办关于转发财政部商务部通知并开展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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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14日发表
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机电办关于转发财政部、商务部通知并开展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粤机电函[2018]5号)转发你们,请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确保申报资料与原件相符,并加盖企业印章,于2018年7月16日前将纸质申请材料(一式三份)及电子版报南沙区投资贸易促进局(外经贸处)。
***:《广州市商务委关于转发<广东省机电办关于转发财政部、商务部通知并开展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联系人:王俊巧 联系电话:39053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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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8 20:46:45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