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番禺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的建议
标 题: | 关于加强番禺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的建议 |
问题内容: | 内容: 我区从2006年起对市桥河以北、东环路至西环路(市桥二桥至市桥三桥)范围内实施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的管理规定。但近几年市桥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的活动有所反弹,在一些居民生活区违规燃放的现象时有发生(在2011年春节期间尤为明显)。市桥城区人居密集,停放车辆多,燃放烟花爆竹容易造成严重的消防安全事故。 据本人观察,造成燃放烟花爆竹反弹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可买到烟花爆竹的地方较多,售卖点多在城中村,群众容易购买。 2、风俗习惯,群众认为过年燃放烟花爆竹图个好意头。 3、处罚力度和整治队伍力量不够。 本人建议区相关部门对燃放烟花爆竹的管理做到常抓不懈。进一步监管好烟花爆竹生产、销售和燃放的标准和规定,切实制定长效的监管措施。尤其是做好节日前夕的检查和宣传工作,加大巡查和处罚的力度,切实为群众提供安全、舒适、文明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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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答复: | 刘智翔代表: 您提出的区十五届人大七次会议代表建议第53号关于加强番禺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广州市烟花爆竹管理条例,我区共有市桥街、桥南街、东环街、沙头街、洛浦街、大石街、小谷围街等7个街道属于禁放区,其他街镇为非禁放区。2011年春节期间,区公安机关在全区范围内派发张贴6500套烟花爆竹宣传海报及1.3万份宣传资料,做到节前有宣传。同时,我局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巡查,联合区安监局、工商分局、质检局及区供销社等单位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春节期间共出动警力及执法人员1533人次,检查全区烟花爆竹批发及经营单位、乡镇农贸市场12间,共查处事故隐患7处,当场整改7处,查处非法经营烟花爆竹单位38家,收缴非法烟花196箱、爆竹203箱。此外在春节期间,区安监局、区公安分局等各部门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切实加强巡查,重点检查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和主要农贸市场、商业街以及大型楼盘周边等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重要区域,做到每天至少巡查一次。经努力,2011年春节期间我区未发生一起烟花爆竹事故。 您本着对人们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提出加强我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的建议十分中肯。对于加强节日期间烟花爆竹的管理,区政府及区各相关职能部门一直十分重视和严格执行。区各职能部门在加强对合法烟花爆竹的管理基础上,严厉打击非法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规范烟花爆竹的燃放管理。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会同区安监等部门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加强对烟花爆竹的管理: 一、加大宣传力度,在春节、元宵等节日期间,积极主动联系电视台、电台、报纸等媒体宣传烟花爆竹法律法规。 二、与各镇街及其主要负责人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属地监管职责,制定烟花爆竹执法指标,将烟花爆竹执法纳入年度考核内容。 三、以番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名义,由区安监局、区公安分局、区工商分局等单位组成烟花爆竹督导小组,对各镇街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并向全区通报。 四、强化巡查执法力度,加大人员投入,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教育或处罚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非常感谢您对我区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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