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真金白银支持文旅康养首位产业发展
11月24日,巴中市首届文旅康养发展大会在南江县召开,会上宣布了《巴中市文旅康养首位产业发展补充扶持措施》(以下简称《扶持措施》),“真金白银”支持文旅康养首位产业发展。
《扶持措施》是在原有的《巴中市促进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扶持奖励措施》基础上,提出了八条补充扶持措施。
《扶持措施》中的八个方面内容具体如下:
成功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对创建单位在按照《巴中市促进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扶持奖励措施》奖励500万元的基础上,再补充奖励500万元,共计奖励1000万元。
成功创建天府旅游名县的县(区),给予一次性奖励500万元。
成功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的县(区),给予一次性奖励200万元。
成功创建天府旅游名镇、名村、名宿、名品、名导,对创建单位(个人)分别奖励50万元、30万元、10万元、5万元、3万元。
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康养基地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成功创建全国森林康养基地试点建设单位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成功创建四川省森林康养基地的,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支持巴中市内各类研究机构及人员开展森林康养医学实证研究,形成国家、省级科研成果(通过巴中相关部门申报)的各奖励5万元、3万元。
对新创建为五星级酒店或金鼎级文化主题旅游饭店的,奖励50万元;新创建为四星级酒店或银鼎级文化主题旅游饭店的,奖励20万元。
鼓励文旅康养业态创新,每年评选景区业态创新项目不超过5个,分别奖励10万元。
提升景区综合效益,A级景区接待游客数量、旅游收入、纳税情况增幅均较大的,给予10万元至50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