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检察院成功举行首次不起诉听证会
2017年5月8日上午,黄埔区检察院举行了该院首次不起诉听证会,对张良(化名)涉嫌抢夺罪一案拟不起诉听取了社会各界意见。
张良是一名大学二年级的在校生,学习之余喜欢玩一款手机网络游戏。因为游戏对手机硬件要求较高,而他的手机运行速度慢,无法满足游戏要求,所以产生了换手机的想法。张良的家庭经济状况困难,于是他鬼迷心窍,产生了抢夺的想法。张良在“京东商城”下单购买了1台iphone7 plus型手机(经鉴定,价值人民币7988元),支付方式选择了货到付款。收货时,张良趁快递员不备,抢走手机并逃离现场。案发后,张良全额赔偿了快递员损失,并取得了他的谅解。
在审查批准逮捕期间,经办检察官听取了张良所在学校的老师的意见,学校老师表示张良在校表现良好,本性善良,是一时糊涂实施了犯罪行为,请求司法机关对张良从轻处理。为降低案件办理对张良在校及以后就业的影响,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尽可能缩小案件知悉范围,并对张良作出了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随即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在审查起诉期间,经办检察官通过审阅案卷、讯问拟不起诉人、听取被害人意见、调取拟不起诉人取保候审期间在学校表现等工作,认为张良虽一时糊涂实施了犯罪行为,但其在校期间一贯表现良好,取保候审期间又能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学校规章制度,且案发后积极赔偿被害人,取得被害人的谅解,本案的社会矛盾亦已有效化解,没必要对拟不起诉人张良再苛以刑罚,建议对其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为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深化检务公开,加大办案透明度,黄埔区检察院对本案进行了不起诉听证。参加听证会的,除了侦查机关代表、被害人、张良所在学校的老师、家属外,还有黄埔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区内执业律师等。 听证会上,与会社会各界人士就本案纷纷发表意见,认为拟不起诉人张良是初犯、偶犯,本身是在校大学生,有条件也有必要对其进行教育挽救,且本案的社会矛盾亦已化解,没必要再对他苛以刑罚,一致赞同检察机关对该案拟不起诉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