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清明节期间全乡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乡属各单位、各村党支部、村委会:
4月5日至4月7日为2019年清明节的法定假日,为确保清明节期间全乡道路交通安保工作,森林防火工作,预防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安全、通畅的道路交通环境,森林防火、确保全乡人民过一个安乐祥和的节日,现结合我乡实际,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协调联动,确保安全。一是由乡安办牵头组织各村道路安全劝导员、森林护林员等对辖区道路、辖区林地进行全面排查,及时发现、消除安全隐患,确因多种原因无法消除的,要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特别加强对号房码头的车辆疏通,集中查处摩托车车辆、长安车超员载客、超速度行驶、非法营运等突出违法行为。三是节日期间村两委班子成员、道路安全劝导员、森林防护员必须全部到岗到位。乡安办要落实“必巡点、必巡线”,每天上路执法检查;乡分管领导带队上路,每天在辖区重要节点设卡检查执法、对存在火灾点的进行巡查;劝导站严格落实排班点名制度,严把出村入乡关口,对面包车要做到一对一宣传劝导提示到位,对回乡祭祖人员进行森林防火知识进行宣传。
二、强化宣传引导,确保文明出行、文明祭祀。一是利用电视、广播、短信、微博、微信等渠道,及时发布道路安全、森林防火相关知识,做到文明出行、文明祭祀。同时,加大突出违法案例宣传,切实强化执法震慑。在沿途特别是危险路段、祭祀场所设置临时警示牌、临时宣传标语,强化提高安全意识。针对农村道路,森林防火要全面启动“农村大喇叭”和劝导站手持喊话录音器开展宣传提示工作。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渠县汇东乡人民政府
2019年4月1日
审核领导:邓立 报送人:翁茂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