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LZLB12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穗开国土出告字〔2018〕4号
受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委托,经广州开发区管委会批准,广州开发区、黄埔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以下简称“我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JLZL-B-1-2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 JLZL-B-1-2 | 土地面积(㎡) | 229600 | ||
土地位置 | 广河高速以南、九龙大道以西 | ||||
出让年限(年) | 50 | 容积率 | ≤3.0 | 建筑密度(%) | ≤55 |
绿地率(%) | ≥20 | 建筑限高(m) | ≤60 | 土地用途 | 二类工业用地(M2) 防护绿地(G2) |
起始价(万元) | 17048 | 增价幅度(万元) | 100 | ||
保证金(万元) | 人民币 | 港币 | 美元 | ||
3410 | 4030 | 520 | |||
土地移交 | 按《地块配套条件》的交地标准进行移交,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4。 | ||||
备注 | 1、总用地面积229600平方米,其中城市道路用地面积30799平方米,城市绿地面积3525平方米,可建设用地面积195276平方米。用地范围内规划的城市道路、绿地需由建设单位统一实施后无偿移交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管理。 2、地块建成后的所有建筑(包括地下建筑及地上建筑)必须整体确权,不得分割转让。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一)竞买申请人须为从事汽车和新能源汽车整车及其零配件的设计、研发、生产、销售的企业;
(二)竞买申请人须承诺于土地交付使用后第三年建成并投入使用,投产后第三个完整财务年度达产,达产当年实现产值200亿元,在广州开发区、黄埔区缴纳税收20亿元,由广州开发区招商部门对上述经济效益的达标情况进行审核认定。
三、其他出让条件:
(一)竞得人须严格按照《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关于核发JLZL-B-1-2地块规划条件的函》(穗国土规划业务函〔2017〕***68号)开发建设该地块;
(二)竞得人或其控股人名下企业须在广州开发区、黄埔区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并长期经营,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注册资本(实缴)须提供验资报告;
(三)竞得人或其实际控股人名下企业为综合性集团公司,名下控股(即持股50%以上)的企业须涵盖汽车、科技产业园、物流、物业开发、新能源、金融(需包含保险或银行金融机构)、医疗健康等至少三个板块;
(四)竞得人取得本宗用地后,需承诺本地块主要用于新能源汽车研发、生产等业务。
四、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时间安排:
(一)公告期:2018年3月12日至2018年4月2日;
(二)报名申请时间:2018年3月12日至2018年4月2日17时;
(三)缴交保证金时间:2018年3月12日至2018年4月2日17时;
(四)网上挂牌时间:2018年4月3日至2018年4月13日10时;
(五)资格预审时间:2018年4月3日至2018年4月9日17时;
(六)网上报价时间:2018年4月10日至2018年4月13日10时;
(七)限时竞价时间:4月13日10时。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限时竞价,通过限时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挂牌出让通过广州土地矿产网上交易系统(https://tkjy.gzggzy.cn/SignOnServlet)进行。竞买申请人必须先行办理CA数字证书,才能登陆系统参加网上交易活动。
(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须知》、《CA数字证书办理指引》、《广州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操作手册》等相关资料竞买人可以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的办事指引中并认真阅读。
(四)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宗地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宗地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包括同意接受《竞买须知》的约束,违反有关条款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六)本次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在网上交易系统全封闭进行,实行资格预审;竞买申请人网上报名时应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申请材料。竞买申请人必须保证网上上传及填写资料的真实性。
(七)竞买申请人注册地址不在广州开发区、黄埔区的,受让地块后须在广州开发区、黄埔区成立新公司开发建设该地块,并应在《竞买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其中新公司的股东须与竞买申请人一致),报名申请时提交工商局出具的《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告知书》,若《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告知书》未明确新公司注册地址是广州开发区、黄埔区的,则须提交竞得后新公司注册地址在广州开发区、黄埔区的承诺书。新公司成立时间不得超过《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的60天。根据挂牌出让结果,竞得人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新公司再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竞得人办理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时,不得改变预先核定登记的企业名称、股东组成成分及投资比例,否则,我局不同意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竞得人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法律责任。竞得人超过承诺时间未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的,应向我局申请延期,若因竞得人自身原因未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的,我局不同意延期处理。
(八)竞买申请人按照公告要求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竞买保证金须由竞买申请人支付,竞买保证金可以人民币、港币或美元支付。竞买保证金交纳时间以实际到达系统提示的银行账号为准。(开户单位: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详见网上交易系统提示的银行账号)
(九)本次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实行资格审核前置,竞买申请人网上报名时应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申请材料,并于2018年4月2日12时前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报名的书面资料。竞买申请人必须保证网上上传及填写资料的真实性,并保证书面申请材料与网上上传及填写资料一致。经审核,竞买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8年4月9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竞买申请人通过资格审核后才能取得网上报价权限。
(十)网上报价不可撤回。
(十一)网上交易结束后,竞得人于2个工作日内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6个工作日内到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十二)土地出让金支付金额及要求: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付清土地出让金,并按相关规定缴交契税等费用。
(十三)建设期限:在土地交付后3个月内向规划部门报送符合本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和相关规范的用地规划方案,土地交付后6个月内动工建设,土地交付后36个月内完成该项目的主体建筑工程建设并投入使用。
(十四)有关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及挂牌文件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www.gzggzy.cn)土地矿产专栏及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网(http://www.gzlpc.gov.cn)的土地交易信息中浏览。
八、联系方式
(一)出让方
1.名称:广州开发区、黄埔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九龙镇中新广州知识城规划展示厅二楼
联系电话:82110109;联系人:李***
2.名称:广州开发区土地开发储备交易中心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揽月路66号3楼
联系电话:82208656;联系人:陆***、邵先生、郭***
(二)交易机构
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邮编:510630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服务热线:1.业务咨询:(020)28866000-2
2.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020)28866000-2-1
3.项目联系人:沈***、杨***,联系电话:(020)2886***12、28866047
4.网上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20)28866000-2-2
广州开发区、黄埔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
2018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