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天河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评价公告
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和有关要求,现公告本单位2018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欢迎您客观、真实地对是否存在以下问题进行反映:
1.没有依照法定权限、程序、条件进行审批,或以备案、登记、年检、监制、认定、认证、审定等形式变相设定或实施行政许可,实施了《广州市天河区行政许可备案事项目录(2018年版)》之外的行政许可事项的;
2.没有公开公示行政许可实施主体、依据、条件、期限、流程、裁量标准、收费标准和申请材料、申请办法、申请书格式文本、咨询投诉方式等,或公开公示不明确的;
3.受理条件和程序不规范,擅自增加行政许可条件、环节的;
4.补正告知不规范,要求多次补充申请材料的;
5.办理效率低下,办理流程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以内办理行政许可的;
6.不能及时、客观地调查处理投诉举报的;
7.工作人员索取或收受礼物、好处的;
8.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要求申请人购买指定商品或者接受指定人员、组织提供服务的,或者要求申请人参加不必要的付费培训、会议等的;
9.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事项,指定或者变相指定人员、组织的;
10.没有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依法有效实施监督检查的。
如您认为在行政审批实施过程中还存在其他问题,欢迎一并提出意见建议。我们将对您反映的情况和您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感谢对我区行政许可评价工作的大力支持!
***:广州市天河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举报电话:12310(区编办)
来信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府路1号1号楼
天河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科(收)
邮编:510655
广州市天河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9年3月13日
***:
广州市天河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区政府:
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及公布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2018年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8年,本单位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企业登记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名称核准、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计量器具核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共计6大项,已全部纳入《广州市天河区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018年版)》和市网上办事大厅。2018年行政许可申请量共计288246件,其中受理量2***216件,不受理量24030件;行政许可办结量2***206件,其中审批同意量249891件、审批不同意量90件。
(一)依法实施情况。所有事项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个体工商户条例》、《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计量法》、《计量标准考核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各项法律法规规定;没有变相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的情况;根据上级行政机关的要求和部署积极完成了对行政许可配套规范性文件的清理、修改和完善工作;严守办结期限,企业注册登记法定办结期限为15个工作日,为提升企业注册登记便利度,企业设立登记事项办结时间被大幅压缩至0个工作日,即实现设立登记“当天办结,立等可取”。
(二)公开公示情况。已在广州红盾信息网、广东省政务服务网、局微信公众号、各注册登记办事大厅信息栏等平台向社会公众公开公示各项行政许可事项的实施主体、依据、程序、条件、期限、裁量标准、申请材料及办法、收费标准、申请书格式文本、咨询投诉方式等信息;公布办事大厅地址和行车路线、办事指南等信息,提供详细表格填写范本供办事群众参考使用;已在广州红盾信息网、广东省政务服务网向社会公开公示行政许可实施过程和结果。
(三)推行标准化情况。根据市局部署启用了《广州市开办企业流程全景图》、《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操作指引》、《企业迁移办事指南》、《发布简易注销公告及异议操作指南》、《内资企业提交材料规范》、《外资企业提交材料规范》、《个体工商户登记提交材料规范》等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已规范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实施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受理范围等要素,减少自由裁量权;实施的行政许可未引入中介服务。
(四)创新方式情况。一是优化线上线下服务方式,申请人可以线下通过注册登记窗口、线上通过全程电子化商事登记系统或网上登记系统一次性提交开办企业全流程资料,受理后各部门实行联动审批,实现线下窗口办理“只跑一次”、线上网络办理“零跑动”;二是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应用,全面提升“人工智能+机器人”全程电子化商事登记系统功能,不断完善名称自主申报、住所(经营场所)自主承诺申报、经营范围自主申报系统建设;三是预约时限大幅压缩至24小时,实行“容缺登记”,对于要件齐全、次要件欠缺的材料实行先行审批、容缺后补,对于符合条件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承诺“当天办结,立等可取”;四是优化工商与税务部门、公安部门、人民银行、商业银行等涉及商事登记数据对接效能,为企业办理税务、公章刻制备案、银行开户提供便利;五是建立开办企业数据交换和共享协同机制,实现开办企业商事登记核准后数据实时共享和应用,各职能部门通过共享数据为企业提供“零见面”信息化服务。
(五)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情况。落实市场主体发展情况“月报、半年报、年报”报告制度,严格加强行政许可受理窗口作风建设,年度内没有发现、查处有关违法违规情况;单位内部严格对行政许可实施行为进行监督,并积极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六)实施效果情况。2018年天河区创新创业热情高涨,市场主体活力进一步释放,企业发展动力进一步增强,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截至2018年12月31日,天河区共有各类市场主体38.8284万户,同比增长20.6%;其中企业26.6868万户,同比增长27.1%,个体工商户12.1412万户。
二、存在问题和困难
商事制度改革的过程中,部分事项调整后在各公示平台更新速度有待进一步提升;另外,随着注册登记门槛不断降低,在激发市场创新、创业活力的同时也存在不少虚假注册的现象。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及有关建议
2019年,我局将进一步深化商事登记改革,努力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组织和学习。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要求,严格执行行政许可及实施依据法律法规,认真落实上级有关决策部署;二是加强窗口人员培训教育。进一步规范窗口服务秩序,深化服务意识,促进窗口服务标准化、办件质量标准化;三是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制定工作规范,优化工作流程,确保信息公开透明,信息获取渠道畅通;四是建立联合惩戒机制,有效打击虚假注册行为。
广州市天河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9年3月13日